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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可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时间: 2018-01-08 13:11  来源: 沈阳日报   编辑: 萌萌

记者5日获悉,沈阳市首款无免赔额并可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的商业住院医疗险——“泰康e保有约住院医疗保险”(以下简称“e保有约”)面市。

摘要:

  记者5日获悉,沈阳市首款无免赔额并可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的商业住院医疗险——“泰康e保有约住院医疗保险”(以下简称“e保有约”)面市,拥有沈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均可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投保。

  投保:可续保至99岁

  2013年,沈阳市发布《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鼓励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在这一政策背景下,泰康养老推出对接沈阳市民医保个人账户的住院医疗保险。

  作为一款落实惠民新政的保险产品,“e保有约”打破了市场上该类产品的诸多限制条件,利用大数据线上自动核保,是目前市场上唯一一款真正意义上免除健康告知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一旦投保即承诺续保至99岁。

  据了解,“e保有约”首年投保享受7.5折优惠,最低保费为126元,可享受的最高保障额可达每年200万元。

  理赔:不设免赔额

  在理赔方面,“e保有约”与市场上同类产品相比,也有多项创新突破。沈阳市民在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或直系亲属投保后,一旦出险,即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普通部发生了合理的住院费用,无论是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还是范围外,经医保报销后均可直接按50%比例进行再次报销。

  值得一提的是,与动辄设置几千上万元免赔额的普通住院医疗险相比,“e保有约”在理赔时不设免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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