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民政局、老龄办日前联合出台《北京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暂行办法》,要求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支持开发基本型商业保险产品。
老年人在公共场所发生意外伤害,有望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北京市财政局、民政局、老龄办日前联合出台《北京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暂行办法》,要求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支持开发基本型商业保险产品。
老人跌倒将会有人扶
《暂行办法》规定,在老人自愿的原则下,覆盖所有北京市户籍老人,对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4类困难老人参保,北京市财政给予全额资助。保险范围涵盖了老人可享受优惠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类场所,包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游览公园景区、参观公益性文化设施、医疗机构就医、参加公益活动和参与社会服务等。
依照《暂行办法》,北京市将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出资为老人集体参保。一旦建立了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老人有望花很少的钱就可以享受到一份实惠的保障。比如,缴纳10元或20元的保费,就可能享有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障。据了解,该《暂行办法》提出,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出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今年向北京老年人推出该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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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9月1日至20日,上海市60周岁以上或持有退休证的老人,可以前往居住地居(村)委会或居(村)委会老年协会为自己购买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份名为“银发无忧——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障”的保险,由上海市老龄办和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共同推出。
该保险每份20元,老人实际只需自负10元。投保的老人需有生活自理能力,并且没有智力障碍。保期为1年,
即今年10月1日零时到明年9月30日24时,到时候可续保。期间,老年人在自家居室以外发生意外,将获得最高为1万元的赔偿。
老年人如果参加国内旅游(包括港澳台)发生意外,也可获得赔偿。投保的老人可在10月11日到20日到各居委会或其原所在单位领取保险凭证。
目前上海65岁以上老人大概在200万名左右,他们发生意外伤害的可能性很高,此次,由政府出面组织以团险形式为老年人抵御风险,是综合养老保障形式的一种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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