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44个县的县级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到选定的三甲医院职能部门挂职中层干部,相应的三甲医院中层干部到县级医院挂职院级领导。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卫生厅获悉,今年该省将选择50名县级医院(含中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20名三甲医院(含中医院)中层干部开展对口帮扶工作试点。
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44个县的县级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到选定的三甲医院职能部门挂职中层干部,相应的三甲医院中层干部到县级医院挂职院级领导。通过对口挂职帮扶,提升县医院核心管理层的领导力,推进县医院整体管理水平达到或接近城市三级医院标准。
辽宁省卫生厅近日制订下发的《辽宁省城市三甲医院与县医院领导层之间对口帮扶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县级医院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党政一把手、医疗与后勤等副院长等)到城市三甲医院职能科室挂职中层干部,选择3个职能科室轮转挂职,每个科室4个月,参与相关职能科室具体工作及医院管理会议,挂职时间为1年。要求挂职干部在三甲医院实际工作总时间不少于120个工作日,且在每个职能科室要有连续工作1周以上的时段不少于4次。
《方案》要求,城市三甲医院中层干部到县级医院挂职副院级领导,时间为1年。挂职干部在县级医院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120天,且连续工作1周以上的时段不少于4次。对口挂职三甲医院和县级医院领导层之间,每年开展4次工作交流或专题讨论等活动。县级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挂职期间,每月集中1次、每次2天,到辽宁省医院管理研究与培训中心接受医院管理课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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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卫生厅为规范医院管理,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七个严禁”,以有效解决过度医疗问题。
该省规定,严禁临床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如抗菌药物使用率过高,用药强度过大,用药品种不合理等;严禁扩大检验检查范围;严禁不合理使用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如无节制地使用CT、磁共振、PET-CT等;严禁过高比例使用营养药物;严禁不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严禁过高比例使用高值耗材;严禁无限制使用高新技术。
该省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干预。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提高大型医疗仪器临床检查阳性率,减少不合理检查,杜绝重复检查。严禁大型医疗仪器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严禁检查中的开单提成。
该省还要求,强化医疗服务机构的合理布局,注重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通过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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