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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签约家庭医生模式

时间: 2016-11-11 16:27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编辑: 娜娜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总结推广前期深化医改创造的好做法和成熟经验

摘要: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总结推广前期深化医改创造的好做法和成熟经验,有利于创新体制机制、突破利益藩篱,有利于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家庭医生签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居民是否真正受益,医务人员能否积极参与。厦门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医改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根据中央深改组会议精神和国家7部委《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精神,遵循“坚持居民自愿、坚持基层首诊、坚持政府引导、坚持创新机制”的思路,由厦门市医改办、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共同制定了《厦门市家庭医生基层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9月5日,厦门家庭医生签约信息管理系统与医保系统完成顺利对接,正式开展居民签约。

  厦门市自2014年以来,以慢性病(高血压病、糖尿病)为突破口,进行“三师共管”式签约服务,即实行以家庭医生为责任主体,专科医生为技术支撑,健康管理师为辅助的团队模式,并带动其他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等共计192万诊疗人次“下沉”到基层,既有效分流三级医院普通门诊患者,又使基层诊治水平和能力得到锻炼、提升。

  截至11月1日,厦门家庭医生签约信息管理系统上线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全市共完成签约402388人,签约率19.1%,覆盖203522户,家庭覆盖率达30%。已经提前完成中央深改组和7部委指导意见的签约覆盖率要求。

  据介绍,签约重点保障有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人群,其中高血压和糖尿病覆盖率超过30%,65岁以上老年人覆盖率超过45%。“三师共管”慢病病人续签率达到80%。签约居民中,已有24781人次享受到4周及以上的长处方,据此推算,与原有慢病病人每周到大医院开药相比,签约慢病病人每人每年可节省挂号诊疗费828元。目前,签约的高血压病居民105415人,糖尿病居民45019人,按签约慢病病人50%人员享受长处方测算,仅挂号诊疗费就可以节约6228万元,如果算上来往交通和误工等间接费用,长处方的效益将更加显著。

  病人获益的同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在签约及履行签约服务职责的过程中,个人收入也增加了,职业荣誉感显著提升。厦门市在编制、聘用、晋升、培训、评奖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倾斜,增强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的职业吸引力,提升签约服务水平。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120元/年,其中医保基金承担70元/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30元/年,个人只需承担20元/年。医保基金承担的70元/年,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500元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基金余额不足的,由个人医保健康账户(含家庭共济健康账户)或现金支付;个人承担的20元/年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也可由个人健康账户或家庭共济健康账户支付。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激励签约服务团队,其中20元由机构统筹用于家庭医生签约相关工作,80元由团队长(家庭医生)考核后团队自主分配,20元综合考核后按考核分数激励签约团队,以上激励不纳入原有绩效分配体系。按每个签约团队服务(1名家庭医生,2~3名全科医生助手)有效管理1500人预算,团队成员每年将较以往增加3万~6万元不等。

  厦门的签约对象实行“慢病先签,长者先签”,不追求数量,追求的是能为有医疗需求的慢性病和老年人群提供全周期可持续的医疗服务,追求的是能让签约居民得实惠有获得感。通过实践探索,厦门探索出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做法,形成了居民主动踊跃签约、基层乐意服务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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