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对全市1241家小型医疗机构进行了规范化建设,规范了580家,申报创建“示范单位”50家,评审验收50家。全年查处游医21起,取缔“黑诊所”52户,向公安部门移送2户。
近年来,为了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各地政府不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记者3月5日获悉,兰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暨小型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行小型医疗机构“五统一”监管已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对全市1241家小型医疗机构进行了规范化建设,规范了580家,申报创建“示范单位”50家,评审验收50家。全年查处游医21起,取缔“黑诊所”52户,向公安部门移送2户。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47起,移交工商部门13起。查处违规执业机构209户,罚款35.14万元。
据了解,兰州市提出的“五统一”包括小型医疗机构统一门头牌匾、统一监督信息公示牌、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医学文书、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统一硬件要求。市上统一设计了《兰州市小型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形象设计方案》、《兰州市规范化小型医疗机构验收标准》,聘请行政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卫生监督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查专家团队,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申报创建示范单位进行评审。
在此期间,市上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监督档案。市、县(区)按照“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创建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对达不到基本标准的、集中整顿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机构,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13年,共对全市2321家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整顿规范,对2000家基层医疗机构的法人和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培训;以“五个统一”为抓手,从“依法执业、人员持证、机构设置、传染病防治、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广告、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化药房(柜)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环境卫生及医务人员仪容仪表”等11个方面,对全市1241家小型医疗机构进行了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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