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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

时间: 2013-10-09 17:28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日前,河南省出台《河南省医疗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要求各医院要保护患者隐私;促进医院间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提供更加优质、快捷、便民、安全的医疗服务。

摘要:

  日前,河南省出台《河南省医疗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要求各医院要保护患者隐私;促进医院间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提供更加优质、快捷、便民、安全的医疗服务。

  记者10月9日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该厅要求各省辖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广泛宣传,自觉接受社会和患者的监督。

  2008年3月,河南省卫生厅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河南省便民惠民医疗服务40条》,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此次出台的优质服务60条更加细化了服务内容,切实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优质服务60条亮点在于:进一步简化了就医流程,使群众看病更加舒心。比如,门诊设立人性化的集中采血处(室),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为患者提供采血及报告发放“一站式”服务;设立门诊服务台,免费为患者提供各类信息咨询服务;实施同级医疗机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对血、尿、便常规检验、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进行了严格规定;倡导在门诊多个楼层设立分诊刷卡(挂号)处、收费处,开展“即时结算”服务;规范就诊秩序,减少患者等候时间等。

  更加以人为本,使群众看病更省心。比如,门诊设有明显标识的残疾人、军人、老年人服务专用窗口;为老弱残疾患者提供代挂号、陪诊、陪检、代交费、代取药等服务;门诊、病房显著位置设有医院建筑平面图、科室分布图,电梯间设有楼层分布指引,清晰易懂;设立门诊专家信息栏或专家信息查询系统,公示医师出诊信息;注重保护患者隐私,在门诊诊室、治疗室、多人病房设置隔帘或采用屏风隔挡等保护设施;男性医务人员为女性患者进行诊查时,须有护士或家属陪伴;保持院内通道及出入口通畅,方便残疾人就医。

  尊重患者知情权,让群众看病更放心。比如倡导开展网络自助充值、缴费、查询、打印费用清单及检验结果等多种自助服务;实行门诊值班主任制度或院长接待日(或代理)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患者就诊中出现的问题及投诉;落实患者手术前知情同意制度,向患者说明手术指征、手术目的和风险、高值耗材的使用和选择、可能的并发症及其他可选择的诊疗方案等;医院向社会公开医院执业资质、医疗服务项目、服务价格、药品及医用高值耗材价格等信息;为患者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出院费用总清单或费用查询设施;尊重患者(家属)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尊重患者诊疗知情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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