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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将取代死囚供体

时间: 2013-08-15 10:46  来源: 新京报   编辑:

今年2月,原国家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同部署,2013年内,所有省份都应开展DCD工作。经过3年试点,器官捐献相关政策和操作规范已经成熟,这项工作正式在全国推开。

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医疗水平越来越先进,之前被认为的“死症”现在也能够得到治疗,其中器官移植是最先进的治疗手段之一,但是我国器官紧缺的现象一直存在着,由于缺乏公民自愿捐献,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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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两年时间,我国公民身后器官捐献,就可以完全取代器官移植对死囚器官的依赖”,昨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技术应用管理委员会主任黄洁夫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完成1010例公民心脏死亡后的器官捐献(donation after cardiac death, DCD)。

  每年30万移植等待者 仅1万人获得供体

  今年2月,原国家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同部署,2013年内,所有省份都应开展DCD工作。经过3年试点,器官捐献相关政策和操作规范已经成熟,这项工作正式在全国推开。

  黄洁夫介绍,中国现推行的(公民)心脏死亡后器官捐献,以每月100例的速度递增,且发展势头良好,得到社会和民众的广泛支持。目前,公民器官捐献总数已达到1010例,已经在很大程度上逐步取代了死囚捐献的尸体器官,缓解了临床移植器官供体不足的状况。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计,我国每年约有30万器官移植等待者,但仅有1万人能够获得合适的器官供体,接受手术。2010年3月,原国家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在广东、天津等地试点,探索发展公民器官捐献事业。

  将要求医院均使用共享系统公平分配

  黄洁夫说,已有一批医院主动向卫计委提出,“他们今后再也不要用死囚的器官了,采用DCD器官能为人民提供更高质量的移植服务。”

  黄洁夫解释说,DCD是科学地按中国对死亡判断的三类标准(心死亡、脑死亡和脑心死亡)和操作程序进行的。器官获取全过程,在手术室进行,能表达医务人员对捐献者提供他人生命礼物的崇敬,对生命的敬畏。医生的心态平和,气氛安静、医生对器官的摘取是从容不迫的,还有医院内辅助的器官活性维持设备。器官的质量有保证,受污染的风险也大大减少。

  黄洁夫透露,卫计委即将出台“器官分配与共享的规定”文件。明日(8月16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医院论坛上,卫计委将要求全国165家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都要建立器官获取组织,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公平、公正地分配、使用捐献器官。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对外公布了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项目的165家医院名单,据了解,这165家医院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北京被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项目的医院最多,达20家。本名单不包括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试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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