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食品安全 > 青岛为确保食安 划分食品企业红黑名单

青岛为确保食安 划分食品企业红黑名单

时间: 2013-07-10 17:11  来源: 齐鲁晚报   编辑:

《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规定,企业出现使用违禁药物、销售病死猪肉、仿冒他人注册商标、被新闻媒体曝光等行为都将被“拉黑”。

摘要: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焦点,不法商人从食品造假到添加重金属化学禁用物等等。人们谈吃色变的今天,谁能保证人们的健康,谁来监管黑企业?

  早在今年3月下旬,青岛市在全市范围内对食品企业开始实行“红名单、黑名单”管理。“红名单”、“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均为一年,每季度公布一次。食品企业一旦进入“黑名单”,或将五年内被禁入食品行业。

  《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规定,企业出现使用违禁药物、销售病死猪肉、仿冒他人注册商标、被新闻媒体曝光等行为都将被“拉黑”。符合连续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A级等六项标准的企业,将被列入“红名单”。

  食品企业一旦入选“黑名单”,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其直接责任人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与“黑名单”企业处处“碰壁”相反,“红名单”企业将在年审年检、立项审批、用地审批等方面享受便捷服务。记者吕璐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新闻推荐

“生鲜奶”存在安全隐患 消费者不要
“生鲜奶”存在安全隐患 消费者不要直接饮用

  生鲜奶,大家并不陌生,不过,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有关...[详细]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