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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首次奖励食安事件举报者

时间: 2013-03-08 14:42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日前,安徽省黄山市向16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投诉的举报人,兑现了奖金9000元。这是该市自2011年制定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以来,首次奖励举报者。

摘要:

  日前,安徽省黄山市向16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投诉的举报人,兑现了奖金9000元。这是该市自2011年制定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以来,首次奖励举报者。

  2011年8月,黄山市制定和发布了《黄山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并设立市本级10万元有奖举报资金。2012年,该市对原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黄山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除了市级财政安排的奖励基金以外,到2012年年底,黄山市三区四县还安排有奖举报专项资金共55万元。2012年1月~12月,该市共接受投诉举报案件187起,查实16起,各地各部门均按规定程序处置、答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求医小链接: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

  记者从3月20日上午召开的山东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13家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制定的《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适用于对山东省境内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等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有关部门将公布举报电话,依据职责分工负责举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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