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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发文,明确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时间

时间: 2021-05-10 10:29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硕硕

为解决人民群众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摘要: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为解决人民群众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在2021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对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每个省份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实现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基本实现上述5个主要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推进其他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或线上零星报销。

  通知提出,要扩大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各省份要全力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确保2021年底前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开通,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能够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通知还要求,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推行“承诺制”“容缺后补制”,推进异地就医备案“零跑腿”“不见面”等线上服务。已上线国家异地就医快速备案和已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省份,力争在2021年6月底前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未上线省份统筹推进系统改造和联调测试,尽快开通相关服务。2021年9月底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的线上备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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