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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医保门诊定点变更21日开始办理

时间: 2017-12-21 14:15  来源: 大众网   编辑: 萌萌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了解到,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2018医疗年度变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集中办理工作将于21日开始集中办理。

摘要: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了解到,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2018医疗年度变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集中办理工作将于21日开始集中办理,办理期限至12月31日,变更结果将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无变更需求的参保人不用登记,可继续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办理变更不用去原定点开证明,可直接到新机构登记

  据介绍,此次变更在办理方法上与往年相同,有门规或门统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需求的参保人不必到原定点办理手续,只需在变更期间内,携带本人社保卡到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门规定点变更时需同时携带门规证。

  办理期限可延长1个月,社保卡丢了也能办

  记者了解到,此次变更与往年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在办理时间上将更加灵活、人性化。对因特殊原因错过了集中办理时间参保人,如在2018年1月份在原定点医疗机构未发生门规或门统医疗费用,仍可在1月31日前,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当天即可生效。

  社保卡丢了还能办理吗?工作人员介绍说,处在社保卡挂失期的参保人,可先携带社保卡挂失单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站前街9号)二楼社保经办大厅34号门诊现金报销窗口开具无卡证明,持无卡证明到其所选的医疗机构办理门规及门统变更登记。

  患有这些疾病可另选一家定点医院诊疗

  对于兼患Ⅱ类病种中的“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眼科疾病(黄斑裂孔、视神经萎缩、青光眼)”的门规病人,可另选择一家定点专科医院诊疗;对于兼患“恶性肿瘤的治疗”、“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精神病”Ⅰ类病种的门规病人,可另选择一家定点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性医院诊疗。

  办理多家定点变更要讲究顺序,先专科后社区

  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人,如办理多家门规定点变更,一定要注意办理的先后顺序。具体来讲,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情况一:先“专科”后“社区”。在增加专科定点医院的同时又变更原定点机构的,应先在定点专科医院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情况二:高级别医院要先变更。对于同时患有Ⅰ类病种和其他门规病种的门规病人,如果同时新增三级综合性医院和变更原定点机构的话,需要先到新增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

  另外还需要提醒的是,新选择的门统定点与门规定点为同一级别时,只能选择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但门规定点属于省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的情况除外,仍可在门统定点与门规定点为同一级别情况下门规、门统分别各自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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