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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388万元设立专项资金 缓解医疗欠费情况

时间: 2014-10-09 14:38  来源: 南方日报   编辑:

据了解,东莞市从2000年就设立了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救助一些无钱治病的患者。但卫生系统收到该基金的补偿款还不足整个欠费金额的1/10。

摘要:

  东莞的不少医疗机构都在为极少数需要急救的患者垫付费用,从而造成了很沉重的垫资负担。近日,《东莞市疾病应急救助实施方案》出台,2015年东莞将安排388万元设立专项资金,来缓解医疗欠费情况。

  据了解,东莞市从2000年就设立了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救助一些无钱治病的患者。但卫生系统收到该基金的补偿款还不足整个欠费金额的1/10。而且,该基金的救助对象并不包括重大恶性案件中的伤者、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和犯罪人员,而这些人群,正是欠费的主要人群。

  根据方案,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市属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包括:1.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2.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低保医疗救助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由专项资金给予补助。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

  这两类人群申请费用,需要经过身份确认程序:市属医疗机构接收应急救助患者后,对身份不明的,应及时报当地公安部门确认身份。对身份明确但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者,应报当地社会保障、民政、公安部门审核医保、低保对象医疗救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情况。对确认无法查明身份和身份明确但无力支付费用的,应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市卫生计生局,并填写东莞市疾病应急救助患者身份确认情况表。

  每半年,市属医疗机构将汇总填报已审核确认的应急救助患者信息,向东莞市卫生计生局提交东莞市市级疾病应急救助资金补助申请表申报补助。市卫生计生局确定合理的应急救助医疗费用后,由市财政局审核后将核准补助的应急救助资金直接支付至相应医疗机构。

  根据《方案》,专项资金主要由财政投入,社会各界捐助为补充,每年筹集资金规模参考上一年度东莞市市属医疗机构应急救治发生的欠费情况,按财政负担50%的办法确定下一年度专项资金规模。当年未使用的预算额度作预算收回,不再结转下年度。

  作为首期资金,2015年专项资金规模为388万元,列入201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以后每年专项资金按上一年度东莞市属医疗机构应急救治发生的欠费金额的50%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后续年度的额度,原则上不突破2015年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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