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聚焦医改 > 枞阳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补偿

枞阳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补偿

时间: 2013-04-17 15:20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总费用17万余元,新农合补偿1.19万元,大病再补偿1.25万元。”近日,安徽省枞阳县横埠镇一位患儿因“双侧感音神经性耳聋”在安徽医大一院治疗,共产生医疗费用17万余元。

摘要:

  从今年1月开始,安徽省11个试点县开始试行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将通过商业保险公司具体运作。该省其他统筹地区的参合农民因没有纳入试点,暂时无法享受大病保险。

  “总费用17万余元,新农合补偿1.19万元,大病再补偿1.25万元。”近日,安徽省枞阳县横埠镇一位患儿因“双侧感音神经耳聋”在安徽医大一院治疗,共产生医疗费用17万余元。患儿治病费用除获得新农合报销以外,还获得该县刚开展的大病再补偿,实际补偿比达77%。

  为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的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枞阳县农合办积极筹划实施了大病再补偿,参合农民因病住院(不含意外伤害及其后续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年度个人累计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起付线)的部分纳入新农合大病再补偿范围。补偿实行累计分段按比例计算,2万元~10万元、10万元~15万元、15万元以上分别按40%、60%、80%予以补偿,并不受年度封顶线限制。

  为使参合患者方便、快捷地享受新农合大病再补偿,该县农合办完善了新农合软件结算系统,在省、市、县、乡镇共78家协议医院实现了新农合住院补偿与大病再补偿同步结算。

  截至2013年3月18日,该县大病再补偿已惠及111人次,共支付大病保障专项基金44.6万元。

  求医小链接:辽宁440位农民获大病补偿149万元

  记者4月16日从省卫生厅获悉,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于3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1个多月以来已为全省440名新农合大病患者补偿149.6万元,人均补偿3400元,受到农民患者的普遍欢迎。

  为做好全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我省明确:全省农村居民大病报销均执行新农合合规自付金额1万元以上部分按50%赔付的政策,保证不同地区参合农民公平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不设赔付封顶线,以更好地帮助参合患者减轻看病负担。在实际工作中,我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已逐步探索出“四统一”的运行模式,即统一补偿政策、统一承办机构、统一经办服务、统一监督管理。 按照承办大病保险服务商业保险公司的准入条件,省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国内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承办全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全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服务实行“一站式”服务,保险公司改变服务工作流程,先赔付、后做卷,确保参合农民在获得新农合补偿的同时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赔付。 3月14日,我省**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的患者,在新农合补偿3.23万元的基础上获得大病补偿1.46万元,实际补偿比例近70%。

相关标签
枞阳
分段
按比例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