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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年内取消三级医院门诊输液

时间: 2017-05-10 10:05  来源: 健康报   编辑: 娜娜

近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出台《辽宁省2017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提出年底前取消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医院或儿科门诊除外)门诊静脉输液。

摘要:

  近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出台《辽宁省2017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提出年底前取消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医院或儿科门诊除外)门诊静脉输液,急诊和日间手术患者在严格掌握适应证的情况下可采取静脉输液治疗。

  据介绍,辽宁省2017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重点工作还包括: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鼓励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预约诊疗后患者评价工作,将患者评价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挂钩。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进实名制就医。推进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试点工作,优化诊疗服务流程。在优质护理方面,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全院覆盖,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

  此外,今年该省三级医院和50%的二级医院要加入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2018年年底前,该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全部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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