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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采购主任利用漏洞非法牟利被判刑

时间: 2014-08-19 15:15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

北京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外科原主任张爱民与采购办原主任王立通过采购“急需”药品,利用医院进药流程漏洞,避开监管获取药品回扣。

摘要:

  北京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外科原主任张爱民与采购办原主任王立通过采购“急需”药品,利用医院进药流程漏洞,避开监管获取药品回扣。张爱民终审被判10年3个月;王立终审被判10年;多名医药代表因行贿获刑。

  据检方指控,王立今年43岁,案发前是昌平妇幼保健医院药品采购办主任、工会主席。2010年至2013年间,王立利用职务便利,为本院外科主任张爱民及多名医药产品销售代表朱小华、赵建辉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贿赂28万余元。

  据王立供述,昌平妇幼保健医院药品购进的流程较为严格,需要填写购药申请单,相关人员签字、审批,购入新药还需要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确认。但急需药品是一个特例,王立说,“比如有一个大出血的病人需要某种药,医院没有,科室主任会口头要求采购办马上购买,我们就会去附近医院或者药店购买,购买之后输入医院内部的系统中。”这种情况事后不要求科室主任补新药购入单,当然也就不需要药事委员会开会确认。即只要科室主任点名购买急需药品,就可以让一些并不在政府药品采购网上平台的药品进入医院。

  2010年,外科主任、门诊部主任、药事委员会委员张爱民找到王立,希望可以从他熟悉的医药公司进药。王立在选择其指定的医药公司进药后,张爱民按每单一两千元的价格,先后给王立2万余元回扣。

  此外,王立还接受多名医药代表的回扣。其中王立先后收受代理阿奇霉素分散片、产后逐淤片等药物的赵某给予的好处费25万余元。

  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立有期徒刑10年。王立不服上诉。一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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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
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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