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谈及患者欠费问题,医院工作人员都有所保留,“怕引来更多效仿者”,他们期待一个长效管理方案。患者欠费现象也并非山西独有。
2013年12月底,山西大医院泌尿外科抢救一名车祸中肾脏损伤的患者,在其治疗康复后因经济贫困,欠院方17000元医疗费后离院,“医院通知,这笔费用需我们科室承担。”该科主任张雁钢对此表示无奈,“如果当初不让患者离开,最终结果只能是越欠越多。”
高建勋坦言,如果医院对欠费患者采取强制行为,可能会适得其反。
事实上,为尽量减少和避免欠费逃费行为,各大医院多年来陆续出台多项措施。如,医院为加强对病人欠费行为的可控性,在保证其得到及时救治的前提下,欠费仍需治疗者,须得到医务处或总值班室的签字许可;针对特困、贫困患者,医院制定相应减免政策;而恶意欠费、逃费的医保卡使用者将被列入各大医院黑名单。
即便如此,“多数大型医院每年都会产生上百万的呆账。”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想要追回这笔账,“比登天还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消化”这笔费用,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多由院方承担,山西省儿童医院由科室及院方各承担一半。但多数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可能将欠费情况与科室、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
“目前,我们也正在考虑对患者或其家属这种无故欠费的行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高建勋称,对于无人探视或陪侍的患儿,医院也在想办法解决。
专家建议帮贫扶困、长效管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谈及患者欠费问题,医院工作人员都有所保留,“怕引来更多效仿者”,他们期待一个长效管理方案。患者欠费现象也并非山西独有。
早在2007年,曾被社会广泛关注的贵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成立“讨债队”之举,即折射出欠费现象已成为南方许多医疗机构避不开的普遍难题。
公开资料显示,建国之初,医院先为特困人群垫付医疗费用,民政部门核实后,根据比例支付给医院成本费用。但随着医院市场化运作,该政策于上世纪80年代中断,此后,对贫困人群的救助资金由医院自行“消化”。
业内人士称,现行体制下,政府对医院的拨款只是杯水车薪,更多时候要自己创收,“如果患者欠费过多,会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激化双方矛盾。”
如何彻底避免欠费行为?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高专诚认为,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制度不完善,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社会矛盾,应该被正视,““完全与医务人员绩效挂钩不太合适;成立‘讨债队’是否划算,医院可以自己衡量,但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关键在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另有专家建议,在医院严惩恶意欠费行为的同时,呼吁政府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如在民政部门或医院设立专项基金,对符合相应贫困条件的患者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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