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院前急救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符合标准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实施急救,不得因患者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等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治。
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不少医院都存在着以盈利的方式运营,面对需要救治的患者,都是先让家属交押金等费用,再对患者实施救治,这给患者带来了非常大的危险。
近日,国家卫计委发布《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要求院前急救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符合标准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实施急救,不得因患者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等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治。
对此,海南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年内将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解决需紧急救治患者的医疗费用问题,解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避免由于“等钱救命”的原因而导致不幸后果的发生。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心每年都接收许多“三无”病人(指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和无支付能力的急重危伤病患者,仅今年1至10月就收治了1880例无支付能力患者,共欠费达188415万元。
对此,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内,我省将出台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方案出台后,一旦有急重危伤患者被送到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必须第一时间进行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治。同时,方案中也将解决需紧急救治患者的医疗费用问题,解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
海南政府着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以保障群众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据了解,近日,海南省多个市县试点公立医院改革,有望破除“以药养医”现象。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