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部分医生病历书写不规范,记录不及时,甚至多次涂改,医方病历保存及管理制度不透明,造成患方对医方产生不信任感,也容易引发医患矛盾。
近几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闹”事件在大大小小的医院频繁上演,各地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逐年攀升,因此,医疗纠纷案件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
记者28日从广州海珠区法院获悉,近年来广州法院审理的医疗纠纷案呈增多趋势,且调解撤诉率低,办案法官认为,大多数医患纠纷并不构成医疗事故,常见问题主要集中在医方、患者双方相互沟通不够。
以广州海珠区法院提供的数据为例,2013年1至7月该法院收到医疗纠纷案3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50%,案件有九成涉及三甲医院,另有部分中小医院和社区医院,约占一成,而2010年至2012年,海珠区法院有关医疗纠纷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不足两成。
“患者或其家属声泪俱下、言辞激烈,医院言之凿凿、坚称无错,这已成为医疗纠纷的常态。”广州海珠区法院如是介绍,究其原因,一是患者高付出、高期望与实际医疗效果给患者带来的心理落差;二是医疗资源不足、医生超负荷及医疗技术的限制给医方带来的无奈;三是案件审理过程复杂,周期长,加重医患双方庭审的焦虑心情。
办案法官表示,从审理的案件来看,大多数医疗纠纷问题集中在医方、患者之间相互沟通不够,医方在履行告知义务方面,部分医生未妥善履行告知义务,如贵价检查的必要性、实施医疗行为的必要性和风险性、疗养指导或后续治疗等具体事项,导致患者误解医疗行为,同时部分患者擅作主张,未遵医嘱,导致病情恶化或身体损伤。
另外,部分医生病历书写不规范,记录不及时,甚至多次涂改,医方病历保存及管理制度不透明,造成患方对医方产生不信任感,也容易引发医患矛盾。
广州海珠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杨斌称,法官应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充当“和解人”,很多医患纠纷的原因是医方与患者沟通不够,这需要法官耐心作出解释,消除双方的误会,才能使双方心服口服,有效化解矛盾。
法院认为,医生在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还应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医患沟通技巧和能力,在检查、诊断、治疗过程中多为患者着想,医方应着力构建医疗信息披露机制,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取得患者的理解和信任;而患者应认识到医疗领域充满很多未知因素,难以完全避免医疗无效的不幸事例,患者要回归理性,积极配合医生,遇纠纷可通过合法的途径寻求卫生行政部门、民间调解组织、司法机关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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