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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黑名单”需增强震慑力

时间: 2013-08-15 14:29  来源: 中国医药报   编辑:

这种呈现私密化、隐蔽化的医生“黑名单”,势必会影响其威慑效果。因此,有必要加大医生“黑名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此敦促当事医生在医德方面严谨自律。

摘要:

  近几年,医院医生在人们心中伟大、圣洁的形象急剧下滑,就从近期来讲,跨国药企葛兰素史克、赛诺菲纷纷在华被曝出“商业贿赂门”,多家医院、医生被涉及,余波还未平息,陕西富平妇幼保健院医生涉嫌卖婴案也在持续发酵,关于医生的负面报道频见报端。

  对此,中国医师协会近日表示,已受国家卫计委委托,启动对200万执业医师的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和医德医风等三方面,建议对问题严重者终身禁医。若医生医德医风确有问题,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建议所有医疗机构不再聘用该医生。

  “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自古以来,医者便十分重视职业道德修养。当前,在医德屡屡滑坡的前提下,建立医生“黑名单”制度,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医德,提升医疗公信力。但要想让该制度达到预期效果,笔者认为仍需多项措施予以保障。

  首先,让医生“黑名单”成为一种常态化的公共信息。其实,医生“黑名单”制度在贵州等不少地方早已试点,但这些“黑名单”仅仅在卫生系统内部流传,只有个别领导和当事医生知晓。社会公众想要了解“黑名单”的具体内容,仍难如愿。这种呈现私密化、隐蔽化的医生“黑名单”,势必会影响其威慑效果。因此,有必要加大医生“黑名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此敦促当事医生在医德方面严谨自律。

  其次,医生“黑名单”的增设考核评价,要征询患者、社会公众的意见。传统意义上的医疗考核,多是医院自己考核自己,会出现“考核袒护”、“无声关照”,甚至医德不良者也不会进入“黑名单”,影响了该制度的执行力。因此,有必要让最了解医生医德水平的患者充分发言,大胆发声,以此提升考核质量,增加考核的公信力和信任度。同时,也应让当事医生有解释、申辩的机会和途径,提高考核评价的公平性。

  第三,加大惩戒力度,让违规者付出代价,如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并扣除津贴;或者剥夺其处方权及晋升机会等。在美国,按照全美医师协会的规定,凡是有收受红包劣迹的医生,将毫无商量地被打入“黑名单”,不被美国境内任何医疗机构聘用。在我国香港地区,医生违反了医学行业协会有关条款,就要受到惩罚,严重的将被逐出该协会。而我国现在的规定一般是“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这种惩处形式既无经济处罚,也不涉及资格处罚,大大地降低了“黑名单”制度的威慑力。

  第四,对纳入“黑名单”医生的惩处应提升到行政法律层面。医生“黑名单”制度虽然威严,但对有违医德的行为仍是由行业管理组织处理,因为中国医师协会并没有独立的执法权,也无权吊销违规医生的执照和职业证书,而所谓的处罚只是一种建议有关部门处理的意见。如此,难免“隔靴搔痒”,起不到惩治作用。建议对严重违规者,由卫生部门介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进而增强“黑名单”的震慑力。

  新闻热点事件点评 商业贿赂丑闻损害医生形象

  【事件回放】

  继跨国药企葛兰素史克公司曝出贿赂丑闻后,8月8日,世界医药巨头法国赛诺菲公司又被业内“深喉”举报:2007年11月前后,京沪粤杭4地79家医院503名医生接受该公司所谓“研究经费”169万元。此外,赛诺菲还向北京地区的另外5家医院共43位医生行贿,每月通过现金报销、礼品赠送等方式,输送利益2万多元。

  【协会表态】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表示,如何避免医疗界和药品生产企业不正常交往、哄抬药品价格、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一直以来是全社会在思考的问题。原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以规范医生的行为,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

  “令人遗憾的是,最近中国医药市场屡屡曝出商业贿赂的新闻,这种行为确实影响了医务人员的形象。”邓利强说,医生职业精神的精髓是以人为本、敬畏生命、善待病人。药品生产企业的生存离不开利润,但药品本身并非为利润而存在,其存在的最终目的是解除人的痛苦。“为了利益放弃医生职业的精神和药品存在的终极目的,这种行为应当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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