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医院动态 > 东莞40所公立医院 药品将实行零差价销售

东莞40所公立医院 药品将实行零差价销售

时间: 2014-10-31 17:02  来源: 南方日报     编辑:

东莞市、镇财政对公立医院因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后出现的政策性亏损给予全额补助。财政、社保同步建立药品费用控制“以奖代补”制度。

摘要:

  据了解,从明年(2015)开始,东莞有多家公立医院将会取消现行药品加成这一政策,所有的药品也将会实施差零差价销售,估计此举将会为患者减轻负担近1.亿元。

  从明年开始,东莞的40家公立医院将要全面性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所有的药品都要实行零售价销售,大概估算会为患者减轻近1.3亿元。在召开的东莞市政府常委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上述新政。

  市长袁宝成表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一个关键环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供财力保障,加强抽查检查,防止药品变相加成现象的发生,使改革真正能够减轻患者的负担、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实现逐步缓解“看病贵”的目标。

  财政全额补助政策性亏损

  根据新政,公立医院补偿将减少药品加成收入这一渠道,仅保留医疗服务收入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东莞提出,通过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使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体现,诊疗服务行为得到规范,进一步加大政府卫生事业投入,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逐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东莞市、镇财政对公立医院因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后出现的政策性亏损给予全额补助。财政、社保同步建立药品费用控制“以奖代补”制度。

  两级财政以医院2013年度药品加成总收入的20%为基数,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激励医院降低群众医药费用。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包括药品占比,门急诊、住院的人次均费用,门急诊、住院出院人次增长率,平均住院天数,社会满意度等方面。绩效考核结果与拨付财政奖励资金挂钩,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同时,建立取消药品加成社保基金奖励机制。医院药品费用下降部分所节约的社保基金,在支付因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所增加的支出后,仍有结余时,年终通过考核予以相应奖励拨付。

  三项费用上调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主要通过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住院护理费价格给予补偿。全市三级和二级医院的上述三项费用均有所上调。对参保人提高收费的部分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其中,门诊诊查费按普通门诊诊查费标准纳入。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及护理费个人先自付20%,其余按照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

  以全市40家公立医院2013年医疗服务情况测算,按照新政标准估算,预计财政补助支出1.1567亿元,各公立医院通过考核得到全额奖励后,共可增加收入1.3083亿元。医院在用药量降低5%后,患者负担减少12827.78万元。医疗保险基金预计增加支出1608.39万元。

  5家试点医院成效明显

  去年10月起,东莞5家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截至2014年7月,5家试点医院药品费用减轻群众负担3935.34万元,门诊平均每诊疗人次费用比同期下降5.97元,平均每诊疗人次药品让利10.22元;住院每床日费用比同期上升18.4元,每床日药品让利20.82元。

  此次出台的新政对比之前试点政策仅有微调。门诊诊查费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每人次各增加1元次,政策性亏损补助也从试点医院2012年度药品加成总收入的10%为基数变为全额补助。

  这次新政相对比之前的试点新政有些微调,门诊珍查的费用每个人各增加1元,政策性亏损补助也从试点医院2012年度药品加成总收入的10%为基数变为全额补助。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