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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加强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

时间: 2021-08-26 09:17  来源: 郑州晚报   编辑: 硕硕

医疗机构,是抵抗病毒的最前沿。为进一步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工作,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院感防控不力将立即问责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摘要:

  医疗机构,是抵抗病毒的最前沿。为进一步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工作,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院感防控不力将立即问责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定点医疗机构今年9月底前须全员轮训考核。

  发热门诊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发热门诊的科学设置与规范管理;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发热患者实施“接诊、筛査、留观、转诊”工作闭环管理。各医疗机构要规范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和工作区域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要设置独立的空调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防控措施,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检测体温,查验健康(行程)码和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对住院患者做好健康监测。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加强对诊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控,必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建立健全 追责问责机制。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坚守感染防控底线要求,扛牢感染防控主体责任。医疗机构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科主任是本科室感染防控第一责任人,医护人员是感染防控直接责任人,要做到人人担责、人人尽责,全面落实各项感染防控措施和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感染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以及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后果的严重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医疗机构、特别是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健全感染防控工作追责问责机制。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的,要直接追究医疗机构一把手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惩处。

  9月底前,各医疗机构要完成全员培训。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建立行为屏障,强化感控基础防线。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本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培训工作长效机制和多部门协作机制及培训效果检查评价考核机制,确保培训的实际效果;要针对不同科室、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的特点设定培训内容,特别是对预检分诊、急诊科、口腔科门诊等高风险科室(部门)的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职业安全防护、职业暴露后处理的相关知识、技能与方法。

  特别是定点医院,要重点加强隔离病区人员的培训,相关人员进入隔离病区前,必须经过感染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各地各医疗机构可采用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全员培训。今年9月底前要全部轮训一遍,凡考核考试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隔离病区每个岗位,须2人同时在岗。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康状况监测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要合理调配隔离病区和发热门诊等重点部门的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保障工作人员充分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不得安排同一班次超期或连续在隔离病区工作。在隔离病区内开展相关工作时,应当保障每一岗位均有2人同时在岗,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不得仅安排1人单独开展工作。

  院感防控不力,问责医院“掌门人”。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机构感染风险排查长效机制,全方位排查感染防控存在的短板漏洞、风险隐患。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管理质量提升的指导、防控环节监管和质量控制,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施跟踪问效。要严明纪律,一经发现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立即问责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对于不符合感染防控要求的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关停;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导致感染事件发生的相关责任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从严从快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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