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保障医疗废物常规基础处置能力,完善重大疫情期间应急处置机制,2022年6月底前,实现各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6月7日,国内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保障医疗废物常规基础处置能力,完善重大疫情期间应急处置机制,2022年6月底前,实现各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指出,基本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本行政区域内的处置需求。
业内人士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推进医废处置能力建设,医疗废物处置量大大提高。未来医疗废物处置行业预计将进入快速发展期。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国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已提高到年约200万吨,基本满足各地医疗废物处置需求,国内医疗废物处置平稳有序。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保障医疗废物常规基础处置能力。提升市域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基本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地级以上城市应尽快建成至少一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同时,完善重大疫情期间应急处置机制。保障重大疫情期间应急处置能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统筹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明确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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