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医疗资讯 > 深圳:提高困难群体重疾待遇

深圳:提高困难群体重疾待遇

时间: 2017-08-08 14:1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萌萌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昨日对外发布,2017年7月,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结合本市实际,下调深圳市困难群体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重疾补充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80%。

摘要: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昨日对外发布,2017年7月,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结合本市实际,下调深圳市困难群体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重疾补充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80%,从1万元人民币降低至2000元人民币,报销比例从70%上调至80%。

  政策调整前,重疾补充保险支付待遇为3万元减去1万元起付线,后报销70%,重疾实际再支付1.4万元。政策调整后,重疾补充保险支付待遇为3万元减去2000元起付线,后报销80%,重疾实际再支付2.24万元人民币。

  按照《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自2015年7月起,经深圳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人员均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办理重疾补充保险缴费手续,无需个人自愿申请,保费由政府财政承担。

  据了解,为进一步减轻深圳市困难群体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并考虑到对其他重疾补充保险参保人的公平,待遇调整增加的支出不纳入重疾补充保险承办机构支出核算,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另行支付。预计每年可进一步减轻深圳市困难群体居民医疗费用负担近百万元人民币。

相关标签
深圳
体重
待遇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新闻推荐

深圳:提高困难群体重疾待遇
深圳:提高困难群体重疾待遇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昨日对外发布,2017年7月,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结合本...[详细]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求医通安卓客户端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下载安卓客户端

免责声明:求医网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6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公安备案号11011202000697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