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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被狗吓早产索4万赔款 犬主拒绝赔偿

时间: 2014-10-31 15:35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

幸福时光小区居民李女士称,6月2日中午,她和爱人到小区楼下遛弯,坐在健身器材处休息时,突然,一条没有拴链、约半米高的黑背犬朝他们走去,“我小时候被狗咬伤过,一直都很怕狗。”

摘要:

  女子称被狗吓早产索赔4万

  犬主人承认当日确实未拴狗链但拒绝赔偿

  京华时报讯(记者施志军) 在产前接受检查一切均为正常的李女士,在通州区某小区遛弯的时候被一条没有拴着的黑背犬吓到,而胎儿于第二天提前一个月早产出生。李女士疑似早产的原因是因为被狗狗惊吓所致,将狗主人告上了法庭,而狗主人则表示拒绝接受这赔偿。在昨日下午,通州区法院张家湾法庭第二次开庭审理此事,将择日宣判。

  幸福时光小区居民李女士称,6月2日中午,她和爱人到小区楼下遛弯,坐在健身器材处休息时,突然,一条没有拴链、约半米高的黑背犬朝他们走去,“我小时候被狗咬伤过,一直都很怕狗。”

  李女士爱人见状后,便让狗主人尽快把狗叫走,但对方并未理会。据介绍,李女士当时已怀孕9个月。

  李女士称,此时,黑背犬已围着她转圈、跳跃,“当时狗尾巴一直在我身上蹭,我慌得不知怎么办,感觉肚子疼得厉害。”李女士爱人随后报警。属地民警赶至后,黑背犬被带走,李女士被送医,被诊断出先兆性早产,当晚有明显宫缩反应,“孩子第二天凌晨3点就早产了,比预产期提前了近1个月。”

  李女士表示,孩子出生之后,她与黑背犬主人商讨赔偿一事,结果对方拒绝,她遂将犬主人告上法庭,索赔4.1万。7月29日,张家湾法庭一审此案,由于李女士未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早产是被狗吓到,法庭建议寻找专业鉴定机构,对诱因的直接性作出判断。

  昨天下午,张家湾法庭再次审理此案。法官称,现有鉴定机构中,还没有能够鉴定出上述案件的直接因果关系,建议双方和解。

  犬主人马先生称,事发当天,他确实没有拴狗链,但他的狗始终没有靠近过李女士,他拒绝作出赔偿。由于事发地周边没有监控设备,同时,李女士拒绝和解,法庭宣布择日再判。

  Tips

  携犬出户应对犬束链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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