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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四类参保人应尽快办特定门诊续审

时间: 2013-12-04 10:21  来源: 广州日报   编辑:

日前,东莞市社保局发布了《关于2014年度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续审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摘要:

  近年来,政府不断出台各种惠民政策,以保障群众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社保、医保等政策的出台,给群众看病筑起了一道坚实的保护屏障,让群众看病越来越不用发愁。

  日前,东莞市社保局发布了《关于2014年度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续审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2014年,部分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需要到社保部门办理续审手续。

  需要续审的参保人主要包括四类:已批复特定门诊病种中同时含有“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及“东莞市补充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的;需变更选定医药机构等特定门诊信息的;2013年新批复为特定门诊的(“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治疗”病种除外);经社保部门随机抽取需要办理续审手续的。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无需到社保部门办理2014年度特定门诊续审手续,市社保局按有关规定统一批量续审,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原《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仍可继续作为特定门诊就医凭证。

  另外,2013年批复病种为“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的,续审后病种统一变更为“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治疗)”。需再进行门诊放、化疗治疗的,可凭2014年1月1日后的有关诊治资料到就近的社保分局办理变更。

  目前,我国社保政策在保障群众在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不断的改革,以给群众带去更多的方便和实惠。另外,东莞相关部门人员称,具体续审的地点以及所需资料,可登录市社保局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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