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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子宫残留物五月进行4次人流手术

时间: 2013-11-08 16:11  来源: 天山网   编辑:

2012年5月,38岁的王女士总感觉身体不适,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新疆五家渠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为怀孕。5月底,王女士在该医院做了第一次人流手术,后回家静养。

摘要:

  在人流手术后,总会出现一些意外,如果不注意,很容易导致子宫内有残留物,所以我们一定要选择一个正规的医院。近日,王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后,五个月内先后做了4次人流,才把子宫内的残留清理干净,一气之下将她搞上了法庭。

  2012年5月,38岁的王女士总感觉身体不适,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新疆五家渠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为怀孕。5月底,王女士在该医院做了第一次人流手术,后回家静养。6月底,家人陪同王女士去该医院检查身体恢复情况,医生称发现子宫内有残留,必须得再做一次手术。全家人听后都非常生气,又于7月在该医院做了第二次人流手术。

  谁知,在后来两次的复查中,王女士又被告知子宫内仍有残留,王女士气愤至极。今年9月,连续做过3次手术的王女士在乌鲁木齐某医院再次做手术,术后复查子宫内无残留。

  该医院虽对给王女士做了3次人流手术的事实认可,但认为3次手术均没有违反医疗操作规程,遂向法院申请对医院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经鉴定,医院不构成医疗事故。

  据了解, 对待此事,王女士已经身心憔悴了,要求五家渠某医院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万元。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医院赔偿王女士医疗费等经济损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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