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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两癌”贫困妇女可接受免费治疗

时间: 2013-05-28 09:52  来源: 健康报   编辑:

《方案》指出,“两癌”免费手术治疗救助对象为持有江西省常住农村户口的农村五保、低保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中具备“两癌”手术适应证的贫困家庭妇女。

摘要:

  宫颈癌、乳腺癌“两癌”已经成为女性的“健康杀手”。为缓解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医疗负担,江西省将为全省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实行免费手术治疗。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卫生厅了解到,该省卫生、民政、财政、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出台《农村贫困家庭妇女“两癌”免费手术治疗工作方案》,拟对农村户籍、符合救治条件、具备“两癌”手术适应证的贫困妇女患者实施免费手术治疗。

  《方案》指出,“两癌”免费手术治疗的救助对象为持有江西省常住农村户口的农村五保、低保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中具备“两癌”手术适应证的贫困家庭妇女。同时,妇女“两癌”放化疗和预防、治疗相关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等其他费用,将不列入《方案》补助范围。

  此次手术救治费用将实行定额结算。对妇女“两癌”手术当次住院的手术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并通过统筹使用新农合和医疗救助政策实现全免费。根据有关规范测算,获救助的乳腺癌患者行乳腺癌切除术,所需费用省级三级医院为1.62万元/例,市、县级三级医院为1.46万元/例,二级医院为1.31万元/例。获救助的宫颈癌患者行根治性全子宫切除+腹膜后淋巴结切除术,所需费用省级三级医院为2.1万元 /例,市、县级三级医院为1.89万元/例,二级医院为1.7万元/例。由救治对象在属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免费手术治疗;患者确需到省级三级医院治疗的,需报县级协调办批准。

  此外,对已参加新农合的贫困家庭妇女“两癌”患者,将由新农合和医疗救助按比例对其进行补助。新农合补偿实行按病种付费,医疗救助当年累计救助额度将不超过年救助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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