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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单体药店将不得开展网上售药

时间: 2013-10-30 11:41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

零售单体药店不得开展网上售药业务。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药品交易网站应依法严肃查处,直至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关闭其网站。

摘要:

  随着人类进入互联网时代,人们的日常生活再也离不开网络,人们足不出户便可以解决吃饭、购物等等,现在,连药品都可以网购了。

  为规范互联网售药行为,昨天(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零售单体药店不得开展网上售药业务,同时对含麻黄碱类药物、处方药管理及药物配送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在自设网站进行药品互联网交易,或第三方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提供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业务。不得擅自超范围提供面向个人消费者的药品交易服务。零售单体药店不得开展网上售药业务。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药品交易网站应依法严肃查处,直至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关闭其网站。

  此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一律不得在药品交易网站展示或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违反规定者将受不同程度处罚。

  专家提醒消费者,虽然目前网络的发达,国家政策的允许,让消费者可以在网上购买到药物,但是消费者一定要谨慎购买,要了解患者的病情,遵从医生嘱咐,不要盲目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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