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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贸易已初具规模 合作形式日益多样化

时间: 2013-05-31 16:13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副局长罗增刚透露,新制定的《北京市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单位管理办法》不日即将发布,并已遴选出第一批共8家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单位。

摘要:

  进行中的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举办多场权威信息发布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副局长罗增刚在今天举办的中医药服务贸易措施权威发布会上透露,新制定的《北京市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单位管理办法》不日即将发布,并已遴选出第一批共8家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单位。

  罗增刚谈到,调研资料显示,北京中医药服务贸易存在总量较小、市场主体较少、贸易形式较单一、中医药资源在事业单位、复合型人才缺乏等实际情况。本次遴选试点单位,意在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突出支持其重点领域和重点业务、探索解决限制其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等。

  据悉,中国中医科学院及附属医院已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医药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及民间团体开展了广泛的联系与交流,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80多项合作协议,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了临床研究与信息、针灸、中药三个传统医学合作中心。

  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最重要的海外中药产品分销商之一。目前,该公司已在香港、澳门、澳大利亚、新加坡、加拿大、阿联酋等1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85家零售店铺,销售的中药产品多达2000余种。

  罗增刚提到,本次遴选过程中,根据服务贸易主营业务形式不同将试点单位分为了五类,分别是:医疗保健类、教育培训类、文化出版类、科研与标准推广类、养生旅游与其他类。最终,有中国中医科学院及附属医院、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等8家当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王笑频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引导、规范,商务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在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近年来持续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且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等领域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均可申报。

  “希望通过3年努力,总结和探索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发展模式,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国际标准,培育知名品牌。”王笑频说。

  目前,中医药服务已传播到168个国家和地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经参与了我国与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区谈判,不断扩大中医药的市场准入。

  据介绍,2012年,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4个部门制定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针对当前中医药服务贸易存在规模小、经营分散、服务机构和企业意识不强等问题,提出专项配套资金、人才培养、标准化制定等多项措施。

  《中医药服务贸易基础知识问答》共29页。从基础篇、特色篇、政策篇、发展篇等四部分全面介绍了我国中医药服务贸易的现状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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