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是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清理检查范围包括各类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
国内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门22日启动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动。
国家工商总局、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负责人22日在北京举行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为期3个月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是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清理检查范围包括各类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整治的重点是有关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医药广告、信息,开办的各类专题类健康资讯节目、栏目。
八部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广告发布环节和源头的整治力度,斩断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利益链条,采取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检查、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理、刑事追责等手段,严惩违法主体。
国家工商总局是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说,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是关注和保障民生的客观要求。她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医药广告发布环节的整治,加大对都市类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互联网医药广告的日常监测检查。严厉查处一批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暂停一批医药生产经销企业、广告发布者的医药广告发布资格;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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