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新闻视点 > 两会呼吁将零售药店纳入医疗服务体系

两会呼吁将零售药店纳入医疗服务体系

时间: 2015-03-17 15:20  来源: 中国医药报   编辑: 陌希文

近几年,我国零售药店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密切关注医疗行业,呼吁给药品零售业松绑,为零售药店发展建言献策。

摘要:

  近几年,我国零售药店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密切关注医疗行业,呼吁给药品零售业松绑,为零售药店发展建言献策。

  取消诸多限制

  截至2013年,我国共有零售药店43万多家,遍布城乡各地。但由于多种原因,如此庞大的群体一直以药品销售为主,被认为并不具备基层医疗服务功能。但在今年“两会”上,有代表、委员呼吁将零售药店纳入医疗服务体系。

  2010年,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试行)》,上述文件从国家层面解决了中医坐堂的障碍。但在调研中发现,药店开办坐堂医诊所目前仍面临一些困难,如医师的缺乏与成本过高,中医院难允中医师外出执业等。今年我提的一份建议就是关于如何在零售药店中落实中医坐堂。希望国家进一步明确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完善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制度,能够制定相关准则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执行“中医坐堂”,如以零售医药企业为单位,简化审批流程,审批中医坐堂准入资质;建立专门的中医坐堂医疗咨询、投诉机构等。

  多元化经营是我国零售药店发展的趋势和特点,但近两年,部分省份医保部门严格限制医保药店经营非药品。零售药店经营非药品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如依法取得各类前置许可及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即具备经营《营业执照》中许可的各类商品的法定权利。目前从国家层面,还没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零售药店销售非药品类商品设置禁止性条件;在零售药店经营的一些非药品中,有些还是国家鼓励由零售药店经营的品类,但部分地区的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却以放弃非药品经营作为零售药店医保准入条件之一。

  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为例,从2013年6月起,国家就提倡“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但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该项工作总体推进缓慢。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一些地方以保障医保资金安全为由,规定医保定点药店不得售卖非药品类商品,在此禁令下,婴幼儿配方乳粉无法在药店陈列、销售。如果是医保部门担心医保卡超范围刷卡,完全可以借助网络实时监控、加大违规违法成本、加强行业自律以及消费者监督等办法加以解决。他呼吁,国家应统一明确各地医保经办部门废除医保药店摆放、经营非药品限制的不合理规定,不再把零售药店放弃经营非药品作为医保定点药店准入条件,让企业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自主决定所经营的品类。

  鼓励连锁发展

  2011年5月,商务部下发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末,我国零售药店连锁化率要达到60%。《2013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年报》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药店连锁化率仅为36.6%。不仅如此,相关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来我国零售药店连锁率还出现了逐年递减的状态。

  在2013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柯云峰表示,各地医保政策不统一,给零售药店连锁发展带来较大障碍。造成零售药店连锁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并购过程变更手续复杂;二是新开药店审批流程复杂。

  首先是收购后企业与门店经营证照过户困难。按照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施并购重组需要到监管部门注销原企业再申请开办新企业。其过程往往耗时几个月,且在证照变更期间,企业必须停业等待。而停业给门店和公司带来相当大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其次是医保定点药店资格承接及区域经营政策存在差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收购药店后,原药店的医保定点资格需要注销,由收购方按照新设门店重新申报,此时能否顺利承接、取得定点药店资格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些地区过户困难或不许过户,有的地方甚至规定了需重新开业两年以上才可申请医保定点药店,还有的由于受医保定点药店总数控制的影响,并购后的连锁药店无法继续获得医保定点的资格。此外,如石家庄、沈阳、乌鲁木齐等地,慢性病医保未对零售药店开放。

  至于“新开药店审批流程复杂”,目前各地新开药店审批权限分散,市场准入标准不同。由于新开药店需要经过筹建申请、空架验收、GSP认证等环节,各个环节之间部分项目重复,各环节都有自己的审批时限,审批的不确定性导致门店开业风险增加,承租店面等费用上升。

  呼吁多点执业

  除了希望能够落实医生多点执业外,关于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呼声也出现在今年“两会”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已有注册执业药师16.6504万人,占具有资格人数的59.9%,从执业领域统计情况来看,注册在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为12.9895万人,比2013年增加53373人,同比提高69.7%。数据显示,我国执业药师向药学服务领域流动明显,全国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1.23人。但这个数字还远低于世界药学联合会公布的每万人口累计拥有执业药师6.2人的标准,我国公众对执业药师的需求与执业药师配置数量增长差距仍然较大。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也指出,目前在药品零售环节,执业药师的配备存在配不了(人数没有那么多)、配不起 (成本过高)以及没有必要专配(实际工作量很小)三大问题。“有消息称,国家拟通过放松执业药师准入资格、实行零售药店分类管理来缓解执业药师供需矛盾,我个人认为并不可取。胡季强建议,在坚持执业药师制度和执业药师准入的前提下,充分吸收其他专业服务和医院医师执业变革的经验。他建议,仿效律师、会计师行业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办职业药师事务所的试点,使审方和药事服务第三方化,药店、医疗机构可以将药品调剂服务、处方药审方药品服务进行外包。

相关标签
零售药店
药品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新闻推荐

日本特大暴雨 暴雨洪水如何自防自救
日本特大暴雨 暴雨洪水如何自防自救

据日媒报道,受由今年第18号台风“艾涛”转成的低气压影响,日本茨城县遭到...[详细]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