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应终止响应
Ⅰ级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Ⅱ级、Ⅲ级和Ⅳ级事故分别由省级、市级和区县级政府启动响应,省级、市级和区县级应急指挥机构进行处置。当发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时,启动Ⅳ级响应进行处置。
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尽地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可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种情况,即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同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及时终止响应。(记者 梁璠)
求医温馨提示:
夏天谨防食物中毒
近期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食品容易受到微生物的污染,各类食物中毒事故容易发生,消费者首先要选择新鲜和安全的食品,要到正规商家购买食品,保留购物凭证。
在食用前,若用清水清洗,可以将其浸泡20至30分钟,或用专用的洗涤剂清洗,按照洗涤剂的产品说明书使用即可。另外,也可用淘米水清洗蔬菜,这样可以有效清除残留农药。
夏天到餐馆就餐,点菜时尽量多点热菜,吃剩的蔬菜也不宜打包。如果要举办婚宴、生日宴等较大宴会,要选择有足够接待能力的饭店,因为需要在开席前很久就把一些菜肴的成品或者半成品做出,如果食物保存不当,极易变质,容易食物中毒。
夏天,即使不过夜的饭菜,一定要及时冷藏,不可在常温下保存。日常做饭,尽量本着吃多少做多少的原则,尽量不剩饭菜,尤其是在高温高湿的夏季,食物特别容易变坏。
未吃完的剩饭菜一定要在冰箱里冷藏保存,而且较好用保鲜膜包好,以防食物在冰箱内交叉污染。因为饭菜中含有一些可以耐低温的致病菌,往往被人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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