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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优秀商标“安井”奔赴三省维权成功

时间: 2013-07-03 11:13  来源:海峡导报   编辑: 柳长街

  厦门市的国内驰名商标“安井”分别在山东烟台、安徽天长及江苏省等地被“山寨”,其旗下产品南瓜饼、香芋地瓜丸等均遭冒名顶替。

  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厦门安井求助海沧工商要求“正名”,近日安井终于维权成功,假货被销毁,并获赔6万元。

  盗商标 盗设计 广告语都盗用

  “安井”在2010年10月就被定为国内驰名商标,是国内最大的速冻食品企业之一。

  2013年春节前后,安井服务员在山东市场发现与“安井”极其相似的包装袋,正是公司销量很大的“香芋地瓜丸”。由烟台一家名为“丰绿园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在青岛地区销售,所使用的包装装潢与“安井”的同名产品极其近似,不仅同样以绿色为主色调,封面使用了同样的“绿格子”图形,连广告语也完全相同。

  山东案子还未尘埃落定,安徽天长市又发现一家名为 “天天尝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在安徽及江苏销售的一款“天天尝南瓜饼”产品使用了安井公司旗下的“安仔”图形商标,另一款产品“灌汤大馅饺”则使用了与“安井”同名产品极其近似的包装设计。

  5天战三省 三战全胜

  眼看自家的产品被人“山寨”,忍无可忍之下,厦门安井求助海沧工商要求“正名”。接到安井公司的求助后,海沧工商人员立即赶赴烟台、天长等地,在当地工商部门的配合下,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调查。

  在山东,当事人承认看安井产品卖得好,就照着其包装袋私自印制了4万个,以低于安井的价格销售,价值20余万元。

  速战速决,三个省一共用了5天。最终,烟台工商部门对“丰绿园食品有限公司”做出 “没收非法所得5000元,并处3倍罚款,没收、销毁4万余个侵权包装物”的行政处罚。“天天尝食品有限公司”则与安井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承诺即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安井公司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外包装,并支付安井公司赔偿金人民币6万元。

  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三品一械”广告监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广告监测制度,做好药品广告监管工作,规范药品广告,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研判,多措并举强化药品广告监管。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广告监测制度,切实加强广告监测网系统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具体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是对系统监测到的严重违法广告数据及广告样件进行核实。每月底以前填写《违法药品广告移送通知书》连同违法广告样件等材料,移送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查处;同时将汇总处理结果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季度将行政区域内违法广告监测结果及处理情况向当地宣传、纠风、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通报,必要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对系统提供的广告监测数据定期备份,建立广告监测数据档案,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三是高度重视药品广告监管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监测发现的含有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保健功能、适用范围)、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标示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患者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法广告,按照情节严重依法从严查处,提高治理工作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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