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中,受保险公司申请,法院委托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的死亡结果与其摔倒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关联度进行鉴定。
投保10万元意外险,李某在保险期内因多种因素身亡,保险公司以李某患病导致死亡为由拒付保险金10万元,李某家属诉至法院索赔。
昨日,西城法院十大商事典型案例研讨会上通报称,法院最终以司法鉴定为依据,判决保险公司赔付9万元。此做法在国内尚属首例。
投保后遇意外身亡
李某家属诉称,2010年李某向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
李某保险卡载明,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李某;投保期限为一年,有效期至2011年11月17日;意外身故、残疾的保险金额最高为1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最高为1万元。
2010年12月25日,李某从梯子上摔下致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8天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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