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食品安全 > 禁止讲座现场卖保健品拟立法 违者最高处货值20倍罚款

禁止讲座现场卖保健品拟立法 违者最高处货值20倍罚款

时间: 2016-04-22 15:42  来源: 楚天都市报   编辑: 娜娜

保健品讲座现场卖产品,到底该不该禁?房屋出租给黑作坊,房东该不该“连坐”?昨日,省人大常委会《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基层立法听证会在黄石举行。

摘要:

  保健品讲座现场卖产品,到底该不该禁?房屋出租给黑作坊,房东该不该“连坐”?昨日,省人大常委会《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基层立法听证会在黄石举行,来自全省各地、各行业的20名听证代表就“舌尖上的安全”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中不乏激烈交锋。

  这20名听证陈述人从158位报名者中遴选产生,他们中有教师、律师、私营企业家,也有专家学者、普通市民和小作坊主。据悉,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举行基层立法听证会,首次同步开展网上立法听证,也是首次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全方位现场直播。

  拟立法禁止讲座现场卖保健品 违者最高处货值20倍罚款

  草案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会议或者讲座等形式宣传推介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其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全面,与广告审批部门批准的内容一致,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不得进行现场销售。若违规现场销售,将最高处以货值20倍的罚款。

  正方

  保健品讲座受骗者维权难

  避免老人受煽动冲动消费

  保健品讲座坑骗老年人的事例,频见报端。2013年,根据一位受骗老人读者的来信,楚天都市报记者卧底10天,揭开一家保健品公司钓鱼营销黑幕,该公司以“喜乐会”的形式办讲座推销保健品,出厂价在几百元,却以3000元至7000元的价格卖给听讲座的老人(本报2013年10月29日报道)。关于保健品能不能进行会议或讲座营销,成为昨日听证会上的一大争议焦点。“这类讲座大多打着关爱老年人的幌子,误导消费,以获取暴利。”枝江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王芳说,老年人医学知识比较缺乏,容易被虚假营销诱骗,所以草案的规定合情合理。

  黄石市食药监局法规科副科长吴涛介绍,此类会议营销行为流动性大,无固定经营场所,消费者购买产品后维权难。他认为,草案对讲座式的广告宣传并未禁止,只是要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不允许现场销售,这是合法合理的。

  省人大法规室介绍,在草案征求意见期间,一位75岁的老人写来建议,字字含泪,述说自己的受骗经历,建议严厉打击保健品非法会销。

  反方

  会议营销只是一种方式

  不能一竿子打倒一船人

  “禁止会议营销让我们行业同仁感觉到是一竿子打倒一船人,李鬼犯案李逵受株。”武汉爱之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淼说,少数企业存在违规现象,一条臭鱼坏了一锅汤,造成整个保健品行业被妖魔化,但事实上,绝大多数保健品企业是合法合规经营的。

  在武汉市保健产品协会会长许萍看来,会销的规范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发展。她说,会销是一种比较成熟的营销模式,武汉市现有4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4000多家,其中会销企业1300多家,从业人员15万人左右。

  湖北磁湖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飞认为,限制保健品讲座现场销售并没有上位法依据。“从立法目的来看,应当重视对这类食品经营过程的严格管控,明确上述食品销售方面的管理要求,而不是禁止某一种市场销售方式。”

  租客违法经营食品房东需担责 发现问题不举报将被罚

  草案规定,为食品生产经营、冷藏冷冻、贮存等提供场所的出租者,应当查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并留存复印件;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否则,将由食药监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正方

  不能收了钱就睁只眼闭只眼

  立法规定“连坐”合情合理

  近年来各地查处的多起非法进口冻肉案件,暴露了冷库等食品存储的监管问题。“收了租金,就有责任监督自己的地盘不出现违规违法行为,而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不管不问。”武钢集团鄂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伟建议,如果出租场所出现食品违法行为,应视同出租者违法违规,并且处罚应该加重。

  黄石市食药监局法规科副科长吴涛说,新食品安全法增设了对非法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提供方的处罚,草案相关规定属于对上位法作出的明确规定,体现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原则。

  反方

  食品违法行为需要专业判断

  出租方负监管责任有失公正

  黄石市食博园饼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福全说,承租者若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出租者有向行政主管部门告知的义务,却不应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出租者并不具备监督检查的有效手段,或者他根本就不知情。

  宜昌安琪酵母公司管理人员陈晖认为,把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在出租者的头上,对他们来说有失公正。

  【现场热点】

  给予流动摊贩合法身份从禁到限具有积极意义

  对“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监管,是食品安全管理的一大难题。草案专辟三节,分别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及食品摊贩作了规定,分别实行许可制和登记备案制。并规定,食品摊贩划定区域定时定点经营。

相关标签
保健品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求医网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6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