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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非法添加最高罚款30倍

时间: 2013-10-30 11:54  来源: 广州日报   编辑:

送审稿提出,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摘要:

  随着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上演,食品安全成为人们关注最多的焦点之一,面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人们不禁会疑惑,怎么惩处这些不法行为?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昨日(29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惩重处。

  送审稿提出,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

  送审稿明确,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法中五至十倍罚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出具虚假监测、评估报告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民事责任方面,加大经济惩罚力度,规定了最低额赔偿制度。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赔偿1000元。

  目前,网购食品安全问题也慢慢浮现,为了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公平、透明的交易平台,国家此次对网购食品也加强了监管力度,据悉,消费者在某一交易平台购买了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时,该交易平台将负起相应的连带责任,在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之前,该交易平台需要出面,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以保障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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