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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斤卤肉违法添加有害物质 已售出75万元

时间: 2013-05-29 17:17  来源: 西安晚报   编辑:

5月22日,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华星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渭城区渭阳街道办任家嘴村生产销售有毒害的卤肉制品。

摘要:

  近日,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捣毁了这一加工黑窝点,现场查获大量卤肉制品及用于生产的有毒害添加剂。

  5月22日,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华星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渭城区渭阳街道办任家嘴村生产销售有毒害的卤肉制品。接到报案后,渭城区公安局局长姚会林立即指示华星路派出所和东风刑警中队民警展开侦查。经暗访调查,该窝点位于任家嘴村非常偏僻的一处简易房内。

  警方对位于任家嘴村的一户简易民房进行了围剿,此时,民房内的两口直径为1米—1.5米的大锅正在煮肉,与阵阵肉香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漫天飞舞的苍蝇,与此同时,另一口直径为1.5米的锅正在熬制一种刺鼻的黑色胶状物——松香,用来给猪肉脱毛。

  5月24日,渭城警方对该窝点进行了清查,将正在现场生产的阮某、马某依法带回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大量有毒害卤肉制品及用于加工生产卤肉制品的工业用亚硝酸钠、松香、胭脂红等国家明令严禁使用的有毒害添加剂,随后,公安机关对现场予以查封。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阮某对自己雇佣马某,违法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自2012年7月份以来,阮某先后在渭城区渭阳办金家庄村和任家嘴村私设两处黑窝点,共生产有毒有害卤肉制品63吨左右,销往咸阳周边县市谋取利益,截至案发当天,非法销售额已达75万余元。华星路派出所教导员杨方告诉记者,阮某等人一边加工,一边将“成品”送到市场上销售。

  目前,阮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已被渭城警方刑事拘留。资料显示,亚硝酸钠不仅是致癌物质,且摄入0.2克至0.5克即可引起食物中毒,3克可致人死亡。

相关标签
卤肉
有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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