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设备配置)建设方案》,保证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哨点医院开展相关工作的投入,提高食源性疾病溯源能力和水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衣食住行有了很大的改善,各种疾病也随着而来,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位居各种疾病总发病率的前列,成为当前全球最突出的卫生问题。
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设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国家卫计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数量,确保2013年末,东部省份不少于60%的县级行政区域每个县设置1个哨点医院,中西部省份不少于50%的县级行政区域每个县设置1个哨点医院。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加强风险监测体系及其能力建设仍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应系统和持续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等相关数据信息,并应用医学、卫生学原理和方法,对人群健康风险进行评估。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及其能力建设,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解决人才欠缺的现状。各地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设备配置)建设方案》,保证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哨点医院开展相关工作的投入,提高食源性疾病溯源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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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
“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以国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为中心实验室,辐射到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近百个实验室。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整合技术资源,初步形成了有国内特色的、具备复合功能的监测体系:集-中毒个案网络报告、逐级审核(区县、市、省、中心实验室)、食品中重要病原菌主动监测、微生物病原溯源、预警等为一体。为提高我国食源性疾病监控整体水平搭建了技术平台。
2012年10月19日公布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整合监测资源,建立统一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
同年10月9日召开的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讨会暨国际顾问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目前我国已完成了一系列风险评估项目,为制(修)定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下一步,卫生部将增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提高食源性疾病监测水平,逐步建立覆盖国内省、市、县并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延伸阅读
哨点医院:国家为加强流行病或传染性疾病的控制和预防,病毒监测能力,而特别设立的一些重点监测,控制和治疗流行病或者传染性疾病,具备以上能力的一些重点医院。
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而进入人体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生物性病原体)等致病因子所造成的疾病。一般可分为感染性和中毒性,包括常见的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所引起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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