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聚焦医改 > 青海省:调整基层基药配备政策

青海省:调整基层基药配备政策

时间: 2017-08-28 14:30  来源: 健康报   编辑: 萌萌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青海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要在80%以上。

摘要: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青海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要在80%以上。

  《办法》规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主导地位,从基本药物目录(含省增补药物)和常用低价药品清单中优先选择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要在8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医保药品目录中选择配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非基本药物;医疗机构要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级综合性医院基本药物(含省增补药物)使用金额占比要达到50%以上,三级医院应达到30%以上;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占比分别下调5%;专科医院自行确定配备使用比例并报备。

  《办法》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和医嘱审核制度。各医疗机构要建立药品用药监测评价制度,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药品配备精准性,严格按照临床需求科学制订药品采购计划,保证网上采购药品与实际入库药品相符;要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加强廉洁从业意识和法制观念。

相关标签
青海省
基层
政策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新闻推荐

青海省:调整基层基药配备政策
青海省:调整基层基药配备政策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青海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详细]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求医通安卓客户端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下载安卓客户端

免责声明:求医网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6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公安备案号11011202000697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