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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乡居民大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时间: 2017-06-09 13:36  来源: 西安日报   编辑: 萌萌

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面对“解九难”之“看病难”问题,昨日,《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

摘要:

  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面对“解九难”之“看病难”问题,昨日,《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记者获悉,我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报销比例不低于50%。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患者就诊均进入分级诊疗体系。同时,将居民健康卡功能逐步并入社会保障卡,实行网卡合一、综合监管。

  我市将出台贫困人口医保政策

  方案要求,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均在市、县医保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将居民健康卡功能逐步并入社会保障卡,实行网卡合一、综合监管。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报销比例不低于50%,出台贫困人口医保政策。全面开展异地就医结算,方便群众就医报销。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作用,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诊疗、检查、检验、处方等服务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一般患者就诊均进入分级诊疗体系

  我市建立城市公立医院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度。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和双向转诊标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患者就诊均进入分级诊疗体系。上转患者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下转患者免除基层起付线。下调应转诊而未经转诊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患者的报销比例,积极推动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城市三级甲等医院要足额派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全职在合作办医的二级医院工作,派出人员统一纳入县级医院管理,实行联合考核。

  各区县开发区至少有1家三级医院

  我市加快布局和建设三级医院,力争实现全市各区县、开发区至少有1家三级医院。重点支持市儿童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儿科和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儿科病房。

  按照西安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开展编制备案制试点工作。合理核定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人员数量,创新人员编制管理方式。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管理使用等方面,打破人员编制限制,实行全员统筹。实行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确定岗位标准、人员职责,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

  逐步实现医院间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共享

  我市将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实行分类采购、分类限价。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40%以上,县级公立医院不低于50%,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可分别使用30%、20%的非基本药物,切实提高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

  建立市级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按统一标准做好市级平台与省、县(区)平台的对接,实现辖区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共享。推行“互联网+医疗”,开展在线预约诊疗、远程会诊、远程病房等项目。全面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方便居民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共享检验检查结果、诊间付费以及医保费用的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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