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西省将在2018年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
记者7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西省将在2018年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
据介绍,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从2018年起,山西省将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可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合并征缴,并全部实行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
届时,山西省城镇居民个人缴费不再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其中,中小学生和大专院校等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籍所在地参保缴费,流动人员在居住地参保缴费,农村居民尚未发放使用社保卡的仍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其他居民以所在社区、乡镇、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医保费代征工作。
此外,2018年山西省将把2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保障范围。重大疾病参保患者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超出限(定)额标准的医疗费用由指定救治的医院承担。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将实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发现存在违规骗取医保基金问题的将不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的各类服务窗口将统一整合为医保服务窗口,定点医药机构名称统一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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