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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逃费”医疗机构呼唤建立社会诚信体系

时间: 2014-09-03 17:01  来源: 深圳特区报   编辑:

在契约与诚信氛围不浓的现实语境下,显然不能对人人履约守信抱有过高期望,或许这正是“先看病后付费”难以施行的症结所在。

摘要:

  “无钱医治”、“付钱才治”等医疗现象曾深深刺痛社会公众的敏感神经,所以,“先看病后付费”一经亮相即引起广泛关注,并赢得一片“点赞”。然而,据新华网报道,这项旨在解决患者就医难的措施,却在现实中遭遇尴尬,在不少地方逃单欠费者频频出现,有的医院1个月遭遇逃费欠费50多万元。

  “先看病后付费”彰显了医院急患者之所急的仁厚之心,既是患者福音,又体现了社会文明进步,实在是大家喜闻乐见的事情。然而,屡屡出现逃单欠费者,让良好的制度设计初衷陷入“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之困境。

  患者看病逃单欠费,将会导致医院无法正常运转。医院维持日常运转费用及医护人员工资人头经费,大部分要靠医疗与药品盈利创收。即使没有患者拖欠医疗费用,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很多医院每年也会无偿救助一些不期而至的突发病患者。若再出现“1个月逃费欠费50万元”这样的恶劣情况,医院不“压力山大”才怪。当逃单欠费现象频频出现,医院可能面临两种选择,要么被迫中止“先看病后付费”,要么将患者欠费负担转嫁分摊到其他患者身上。无论哪一种选择,都会使看病难、看病贵雪上加霜。

  看病欠费逃费者,从表象上看,或是无力支付,或属恶意拖欠。从深层次上分析,其实是社会诚信或信用体系缺失,很多人既没有强烈的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社会也缺乏对践踏契约与缺乏诚信行为的有力惩戒手段。在契约与诚信氛围不浓的现实语境下,显然不能对人人履约守信抱有过高期望,或许这正是“先看病后付费”难以施行的症结所在。

  “先看病后付费”风险不能由医院独自承担,患者逃费尴尬呼唤社会信用体系建立。要建立患者失信补救与惩戒制度,对于无力付费者,应由国家层面的医疗保障救助资金兜底;对于恶意欠费者,应由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出面替医院讨要,并依法处理“耍赖”行为。更宜着眼长远,从打造诚信政府入手,推进社会各行各业诚信建设,涵养公众契约精神与诚信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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