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疾病要闻 > 儿童哮喘三成漏诊 别把缓解期误作“治好了”

儿童哮喘三成漏诊 别把缓解期误作“治好了”

时间: 2018-09-19 14:42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希文

据有关部门估算,目前全球大概有3亿人有哮喘困扰,哮喘发病率近两年不断增加,特别是儿童群体中。儿童哮喘如果能够早发现、早诊断、早规范化治疗的话,病情是可以被良好控制的。需要

摘要:

  据有关部门估算,目前全球大概有3亿人有哮喘困扰,哮喘发病率近两年不断增加,特别是儿童群体中。儿童哮喘如果能够早发现、早诊断、早规范化治疗的话,病情是可以被良好控制的。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控制了哮喘急性发作时喘息、咳嗽、气促或胸闷的症状,但并不代表哮喘就被痊愈了、不需治疗了。哮喘属于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即使表面症状被控制了,但是气道炎症还是会长期持续存在的。全球哮喘防治指南推荐采用低剂量吸入激素长期维持治疗哮喘,并定期评估病情控制水平,以便能够及时调整药物剂量,以良好控制哮喘,直至最终停药观察。

  咳嗽有这些特点 当心哮喘

  那么,怎么早期发现儿童哮喘呢?她介绍,喘息和咳嗽是哮喘的主要症状,但并非哮喘特有症状。如果孩子的喘息与咳嗽具有如下特点之一,并排除了引起喘息、咳嗽的其他疾病,就高度提示哮喘的诊断。

  1. 具有典型哮喘临床特征的反复喘息、咳嗽、气促、胸闷,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呼吸道感染、运动以及过度通气(如运动、大笑、哭闹)等有关,常在夜间和(或)凌晨发作或加剧;

  2.哮喘预测指数阳性;

  3.多于每月1次的频繁发作性喘息,3个月内≧3次;

  4.喘息或咳嗽发生在运动、笑、哭或气温骤变时并且排除外呼吸道感染的存在;

  5.非病毒感染导致的间歇性夜间咳嗽;

  6.症状频繁迁延,在过去4周或更长时间每周有症状,且需治疗天数﹥2天。

  儿童哮喘 三成漏诊

  哮喘是儿童时期最常见的慢性气道疾病,目前我国儿童哮喘的总体控制水平不理想,我国城市儿童哮喘的漏诊率达30%,儿童哮喘的控制率低于1/3。

  “哮喘是可以得到很好控制的。”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医师喻宁芬表示,“大约有80%的哮喘患儿在5岁前出现第一次哮喘急性发作,而且有大量研究表明哮喘患儿第一次哮喘发作时肺功能就开始受损,随着哮喘发作次数的增加,肺功能受损逐渐加重。”喻宁芬说,所以一旦确诊为哮喘就必须尽早进行规范化治疗,以预防复发及不可逆肺功能损害的发生。研究表明,儿童哮喘如果没有得到早期诊断和规范化治疗而延续到成人期,则会导致不可逆肺功能损害发生,并增加了发展为成人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风险。

  别把缓解期误作“治好了”

  哮喘如能得到有效规范的治疗,绝大多数儿童哮喘都可以得到症状的良好控制。但并不是说,症状控制了就是治愈了、可以停药了。

  喻宁芬介绍,从本质上来说,哮喘是一种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哮喘症状控制了或哮喘患儿无明显症状时,哮喘的气道炎症仍然是持续存在的,所以,哮喘控制不仅是哮喘症状控制,更需要控制在表面症状下的慢性气道炎症。

  一般来说,哮喘分三期: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急性发作期是我们平常看得见的哮喘发作的状态,这是家长们都认为需要治疗的;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是哮喘患儿症状不明显或症状轻微的状态,从表面上看,孩子基本正常,只是在活动时偶尔有咳嗽或喘息,此时多数家长认为患儿哮喘治好了。殊不知,在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如遇到哮喘的触发因素:上呼吸道病毒感染、运动、冷空气和环境因素(特别是烟草烟雾)、情绪激动等等,哮喘急性发作会随时发生。

  规范吸入激素 不影响孩子身高

  哮喘的治疗包括急性发作期的缓解治疗、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长期控制治疗。

  急性发作期缓解治疗包括平喘、抗炎。医生会使用快速缓解药物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和雾化吸入激素等治疗。

  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控制治疗包括按需使用缓解药物(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及长期规律使用抗炎药物,如吸入激素、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等。

  在抗哮喘的治疗过程中,很多家长担心吸入激素的副作用,特别是孩子的身高广受关注。喻宁芬表示,有大量研究表明,儿童期吸入激素的规范应用并不会影响孩子的最终身高,与严重哮喘带来的风险相比,激素对身高的影响较小。另外,哮喘控制不良同样会影响孩子的生长发育,疾病本身的影响远大于激素的影响。但在哮喘的临床治疗过程中必须定期监测患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相关标签
哮喘
儿童哮喘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新闻推荐

世界淋巴瘤日:哪些症状需要注意
世界淋巴瘤日:哪些症状需要注意

明天是世界淋巴瘤日。淋巴瘤在我国虽说并不属于常见疾病之一,但是近年来其...[详细]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求医通安卓客户端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下载安卓客户端

免责声明:求医网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6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公安备案号11011202000697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