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疾病要闻 > 老年尿毒症患者更适合腹膜透析

老年尿毒症患者更适合腹膜透析

时间: 2014-06-24 13:16  来源: 南方日报   编辑:

目前,我国慢性肾衰患者总数估计在100万例左右,人群数量较大。而患者在知道自己得了慢性肾衰,特别是尿毒症后,很容易对人生产生悲观消极的情绪。

摘要:

  近日据记者了解,我国肾病患者数量庞大。

  加重肾脏损害的 危险因素有哪些?

  慢性肾衰竭患者一旦被确诊往往产生消极绝望情绪,但实际上,尿毒症的治疗手段已比较成熟,包括透析治疗和肾移植,这些治疗手段不仅可以让患者能够存活,而且可以生活得有质量。日前,在百特(国内)投资有限公司资助的国内宋庆龄基金会公益项目“橙心关爱-慢性肾衰患者教育”2014年启动会上,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肾内科王梅教授指出,目前肾源有限,绝大部分患者接受的是透析治疗,包括腹膜透析和血液透析。两种治疗方式互补,各有利弊,老年肾衰患者大多合并糖尿病、心脑血管等其他慢性疾病,对血透耐受性较差,相对较适合腹膜透析,该治疗手段还可较好保护残余肾功能。

  腹透一般不会诱发或加重心律失常

  目前,我国慢性肾衰患者总数估计在100万例左右,人群数量较大。而患者在知道自己得了慢性肾衰,特别是尿毒症后,很容易对人生产生悲观消极的情绪,“知道自己得了尿毒症之后,感觉就是活不了的那个样子,人生也没希望了……”诸如这样的想法很常见。王梅教授指出,“即使疾病发展到了尿毒症,我们也有很好的治疗手段,包括透析治疗和肾移植。这些治疗手段不仅让患者能够存活,而且可以生活得有质量。目前肾源有限,绝大部分患者接受的是透析治疗,包括腹膜透析和血液透析。两种治疗方式互补,都是有效的方法。

  目前存在一个问题是,我国有些地区血液透析需求已达到饱和状态,而血液透析对场地、设备和人力需求很大,但是一次上机的患者人数有限,而腹透治疗效果与血透基本相同,可在家中进行。所以,专家建议一些体质适合人群可考虑选择腹膜透析治疗手段。尤其是一些老年慢性肾衰患者,通常老年患者大多合并糖尿病等其他疾病,尤其是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缺血性心脏病、心律失常和急性心肌梗死等。与血透相比,腹膜透析对血流动力学的不利影响较小,即使在高龄的心脏病患者中,腹透一般也不会诱发或加重心律失常、引起低血压或加重心脏缺血。因此,对血透耐受性较差、有较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的老年肾衰竭患者,在血透和腹透之间建议优先考虑后者。

  老年人腹透也有一定副反应

  可能很多尿毒症或肾衰竭患者都觉得自己操作透析,会对自己能力有怀疑,但专家就指出,腹透病人或家属是要在医院经历两周培训,医院考核及格才可允许自行腹透的,而且医护人员会随访的。只要腹透病人从自身做起,保证透析环境和透析用品干净无菌,遵照医嘱用药和复诊,避免感染发生,那跟血透病人无异的。

  当然老年人进行腹膜透析也存在一定问题,老年人腹膜血管硬化,超滤量难预料,溶质清除可能较差,易因此诱发心衰。相反,如果超滤过多而同时水钠摄入不足,有慢性低血压的CAPD患者可能出现血管供血不足的症状。腹透液葡萄糖浓度较高,可能引起血糖过高。每日从腹透液丢失相当数量的蛋白质和氨基酸,并发腹膜炎时丢失更多,而老年人在开始透析前大多数已经有蛋白能量营养不良,且常常合并消化道疾病,因加之开始透析后食欲可能进一步下降,因此容易引起或加重营养不良。另外,老年人疝、外周血管疾病和下腰痛等的发生率较高,如果在腹透治疗过程中出现上述合并症等,则可能要终止腹膜透析治疗。

  最后,王梅强调说,要做好对慢性肾衰竭患者的诊治,首先重在预防,要注意对高危人群的慢性肾脏病的监测,早期发现并及时诊治,以延缓慢性肾脏病的进展。

  ●温馨提示

  临床上会碰到有些患者慢性肾病控制多年未有加重,但由于某次严重的肾脏损害导致快速发展到慢性肾衰竭。那么有哪些因素会导致肾脏损害加重呢?

  1.高嘌呤饮食可以使尿酸产生增加,形成尿酸结晶阻塞肾小管损害肾脏,应尽量避免。这类食物主要有:动物内脏、海鲜、鱼卵、鱼皮、啤酒、黄豆、紫菜、香菇、菠菜等。

  2.如遇各种感染,如感冒、皮肤感染等炎症时,应及时治疗,不能硬扛。

  3.蛋白尿越多,对肾脏的损害越大,应积极配合医生控制蛋白尿水平。同时纠正贫血,纠正水电解质和酸中毒,远离肾毒性药物或其他理化因素致肾损伤等。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新闻推荐

昨日大暑入中伏 当心空调病、结膜炎
昨日大暑入中伏 当心空调病、结膜炎等季节病

昨日,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大暑,夏天也开始进入中伏。天气到了一年中最湿热的...[详细]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