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师对需要手术治疗的病员,需征得病员本人、家属或单位签字同意,并做好术前各项准备。住院期间,需行第二次手术的,需重新履行签字手续。
1.医师对需要手术治疗的病员,需征得病员本人、家属或单位签字同意,并做好术前各项准备。住院期间,需行第二次手术的,需重新履行签字手续。
2.复杂疑难和新开展手术需进行术前讨论,并报告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3.择期手术,术前一天上午十时前将手术通知单送到手术室。
4.手术医师必须于手术当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前进入手术室。接台手术的医师应于病人送到手术室后20分钟内到达。
5.严格术中会诊制。凡与术前诊断不符合,或有术中并发症、手术误伤及操作困难,术者技术上难以完成者,必须及时申请术中会诊,会诊人员包括本科室上级医师,必要时请其他有关科室,直至院外会诊。手术结束后,待病情稳定才可送出手术室,并向病房值班人员交待注意事项。
6.手术分级规定:
手术根据复杂程度分为:
(1)一级手术:普通常见的基本手术;
(2)二级手术:中等手术;
(3)三级手术:疑难重症大手术;
(4)四级手术:新开展的重大手术、残废性手术、科研项目。
医生根据技术水平高低施行不同级别手术。原则上一、二级手术由主治医师主持,住院医师参加;三、四级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主持,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参加,禁止低级别医师做高级别手术。
7.手术审批权限:
(1)一、二、三级择期手术由科主任批准;
(2)急诊手术由二值批准;
(3)四级手术由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及主管院长批准。
8.
9.特殊感染如炭疸、气性坏疽等病人需要手术时,不得进入大手术室施行,应就地安排手术。其他开放性感染性手术,原则上应在特定手术间施行,术后严格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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