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实施《精神卫生法》后,上海浦东70名已经临床康复或病情稳定的精神病人自愿要求出院回家。然而,由于其中大部分监护家属拒绝领人,52名病人正面临有家难回的窘况。
据报道,新实施《精神卫生法》后,上海浦东70名已经临床康复或病情稳定的精神病人自愿要求出院回家。然而,由于其中大部分监护家属拒绝领人,52名病人正面临有家难回的窘况。
记者昨天从浦东精神卫生中心获悉,为了替这些病人维权,医院已申请司法部门介入,安排律师进病房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据悉,由于家属遗弃精神病人事件时有发生,医院方面计划长期为精神病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有些病人已无家可归
本月起我国实施新《精神卫生法》,法律明确规定,除非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行为,否则精神病人住院实施自愿原则,同时住院病人符合临床康复条件、且本人自愿出院时,应当予以出院。
按照新的法律规定,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有70名符合康复标准的病人近期自愿要求出院。然而,仅其中18个病人的家属同意来办理出院手续,其余52个家庭均拒绝领人。在遭到监护人拒绝后,医院方面又联系了病人所在街镇,但同样找不到愿意在出院单上签字的监护单位。
这些病人当初绝大多数不是自愿入院的。大多是由监护人、派出所、街道或工作单位强行送到医院,其中有的病人已在医院住了十几年,按照临床康复标准,他们中绝大多数早已康复,小部分即使未完全康复但病情也相当稳定,只需按时服药就不会发病。
医院深入调查发现,52 个病人中部分已处于无家可归状态,“他们的住所已经被监护人出售,有的被出租,有的病人养老金已被亲属占用。”据介绍,精神疾病目前已被列入本市大病医保范围,病人住院治疗费用中个人只需承担极小部分。一些家庭拒绝领人出于多方面原因的考虑,一方面是认为将病人全托给医院能减轻家庭照护负担,另一方面住院经济负担小也是一个因素。
律师开免费援助通道
事实上,精神病人被侵权的现象由来已久。在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时间长达十几年甚至终身住院的病人不乏其人。陈定华表示,过去没有法律明确保障病人权益,而新的《精神卫生法》又缺乏实施细则,对监护人或监护单位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尚没有明确规定,监护人拒绝履行监护义务的惩戒措施还没有到位。他呼吁,尽快出台地方实施细则,打开精神疾患者的维权大门。
据悉,鉴于精神病人出院权益难以保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目前已联络到司法部门,安排了6名律师到病床前开通免费法律援助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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