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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药房和卫生室违规,罚!

时间: 2022-06-16 13:45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硕硕

近日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曝光了6起定点医药机构违规的典型案例涉及利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远程为非定点零售药店刷卡销售药品等↓↓&da...

摘要:
近日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曝光了6起定点医药机构违规的典型案例
涉及利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
远程为非定点零售药店刷卡销售药品等
↓↓↓
一、贵州万药堂大药房钻石广场店违规案

2022年1月,七星关区医疗保障局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贵州万药堂大药房钻石广场店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代刷顾客医保个人账户。

经查,贵州万药堂大药房钻石广场店利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远程为贵州万药堂大药房观邸店(非定点零售药店)代刷顾客医保个人账户销售药品,涉及金额1817.6元;药店营业执照名称变更后,未向医疗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变更定点零售药店名称。

依据《毕节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七星关区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1.解除贵州万药堂大药房钻石广场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2.追回违规资金1817.6元,并处违约金5452.8元。



二、七星关区知福堂药业中心违规案

2022年2月,七星关区医疗保障局在日常稽核中发现,七星关区知福堂药业中心通过在医保系统上传参保人员虚假购药信息为参保人员套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涉及金额6880元;药店零售系统实际销售药品信息与上传医保系统药品信息不相符,涉及金额2300元。

依据《毕节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七星关区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1.解除七星关区知福堂药业中心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2.追回为参保人员套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6880元,并处违约金20640元;3.追回药店零售系统实际销售药品信息与上传医保系统药品信息不相符涉及的2300元,并处违约金6900元。



三、织金县百草堂大药房违规案

2022年1月,织金县医疗保障局在日常稽核中发现,织金县百草堂大药房为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代刷顾客医保个人账户销售药品,涉及违规金额10195元;药品进销存不符,涉及金额3696元。

依据《毕节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织金县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1.解除织金县百草堂大药房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2.追回涉及违规资金13891元,并处违约金27782元。



四、贵州健康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城花苑店违规案

2022年2月,威宁县医疗保障局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贵州健康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城花苑店利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远程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代刷顾客医保个人账户。

经查,贵州健康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城花苑店利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远程为贵州健康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原明珠店(非定点零售药店)代刷顾客医保个人账户销售药品,涉及119.4元。

依据《毕节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威宁县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1.解除贵州健康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城花苑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2.拒付涉及的违规资金119.4元,并处违约金597元。



五、赫章县福瑞大药店违规案

2021年12月,赫章县医疗保障局在日常稽核中发现,赫章县福瑞大药房利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远程为福多多药业二分店(非定点零售药店)代刷顾客医保个人账户销售药品,涉及金额47元;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涉及金额117元;药品进销存不符,涉及金额4235元。

依据《毕节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赫章县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1.解除赫章县福瑞大药房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2.追回涉及的违规资金4399元,并处违约金13197元。



六、七星关区撒拉溪镇龙凤村卫生室违法违规案

2020年8月,七星关区医疗保障局收到举报线索,反映七星关区撒拉溪镇龙凤村卫生室违规套骗医保基金。

经查,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七星关区撒拉溪镇龙凤村卫生室村医违规将医保定点资格和医保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利用他人参保信息套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在申报地点执业。

依据《七星关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七星关区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1.解除七星关区撒拉溪镇龙凤村卫生室(法人)医保定点资格,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2.追回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费用结算涉及金额22003.29元;3.追回利用他人参保信息套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480元;4.追回不在申报地点执业涉及金额16042.96元;5.将七星关区撒拉溪镇龙凤村卫生室存在的问题移送七星关区纪委监委、卫健部门。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提醒:
广大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政策及服务协议,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销售、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广大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规范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自觉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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