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找医院 | 找医生 | 专家答疑 | 在线咨询 | 百科 | 新闻 | 电话咨询 | 疾病库 | 图库 | 专家访谈 | 经验分享

您的位置:新闻 > 江苏新闻 > 城市聚焦 >

解读徐州医保按病种收付费政策

时间: 2013-09-18 15:41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编辑:
  问:6670元标准的由来?

  答:《省实施方案》规定的费用标准是根据重大疾病病种临床路径和标准化诊疗方案,结合近年来全省医疗费用实际水平,按照“有约束、有激励”的原则,以补偿合理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在综合考虑医、保、患三方利益的基础上,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制定相应病种的定额收费标准。《省实施方案》规定的终末期肾病门诊透析指导价为5800元/月,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和物价部门可在省定指导价的范围内,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病种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上下浮动不超过15%(其中儿童白血病及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指导价格为价格上限,不实行上浮)范围内确定各病种的具体价格。我们在反复征求医疗机构和部分终末期肾病透析病人意见的基础上,为了充分保证参保人员合理的医疗需求,按照《省实施方案》规定的浮动比例上限(15%)上浮,即6670元。

  问:其他5个病种报销比例如何?

  答:职工医保实际报销额占医保结算价格的比例:在职人员为81%,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70岁以上(含70岁)退休人员为90%,其他退休人员为87%;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者,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由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再补助7%。

  居民医保实际报销额占医保结算价格的比例为70%。

  对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05号)规定救助条件的参保人员,通过医疗救助力争补偿额达到医保结算价格的90%。

  符合救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医保单病种付费结算以后,可以到市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问:参保患者报销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设不设起付线?

  答:不设起付线、分段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按病种付费的参保患者在报销时不再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这7种大病的付费方式将实行“统一价”,患者会提前知道自己要花多少钱,而不再是“被动付钱”。患者完成治疗后,只需交纳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并且选择按单病种付费后,医疗费用不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限制。也就是说按病种付费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与普通住院、门诊医保支付额累计,即使按普通住院将本年度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6万全部花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8万+大病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额18万),仍然可以正常享受按病种付费的报销。

  问:个人自付金额的计算方法?

  答:(实际医疗总费用-除外内容费用)×(1-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公务员补助基金报销比例)。当实际医疗总费用与除外内容费用的差额≥医保结算价格时,按医保结算价格计算。

  比如一职工医保在职职工因乳腺癌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手术治疗,医保结算价格为16000元,参保人员个人自付金额最高位 16000×19%=3040元(实际医疗费用低于16000元的,按实际费用×19%)。如果医疗总费用超过16000元,那多出的钱就由医院承担。

热点文章

我国胃肠疾病发病率已高达20%
我国胃肠疾病发病率已高达20%

近日,有调查显示,目前胃肠病的发病率已超两成,而且据知名医院内科专家透露,五十岁以上的男性现在已经成为胃肠疾病最容易患上的人群,所以专家建议,45岁以上每年要进行定期检查。[详细]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