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厅日前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加强督导检查,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环境卫生,特别是厕所卫生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医院管理考核。
《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间管理标准》
1.县级及以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间,设施要设置机械排风装置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外排。室内设置照明装置,照明效果良好。卫生间门窗防蚊、蝇、鼠设施齐全。提供洗手设施,配备洗涤用品。设置警示标志、设施使用说明标志、宣传标志等。
2.地面无积水、无纸屑、无痰迹、无烟头、无废弃物。便器无便渍、无尿垢;手纸袋装收集,及时清理,不得满溢。洗手台无积水,面镜无水迹,洗手盆无积垢。定期消毒、灭蚊蝇。每周对室内环境消毒,夏秋季不得少于三次,冬春季不得少于一次;便器、扶手、洗手器具等每天至少消毒一次等。
3.定时清扫、跟踪保洁,门急诊等公共区域卫生间定人、定岗、及时清扫,始终保持清洁等。
4.设专人定期对卫生间进行检查,保证便器、供水、供电、通风、盥洗等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发现残损等问题时,应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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