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点多,刘女士进入了产房。刘女士告诉记者,进入产房后,由于疼痛难受,她五六次要求医生进行剖腹产术,但医生并没有搭理,还对其说“如果你要剖宫产,那你就出院。”
对于“医院提出剖腹产的建议,但产妇家属拒绝签名”的问题。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记者,在手术中医生提出建议,如果患者家属拒绝的话,医院需要主动掌握证据。家属拒绝签名的话,医生应该向医院上级领导汇报,并需要非本科室的医务人员或者行政领导作为三方人员在现场作证,或者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作为证据。“如果该医院提供不了产妇家属拒绝签名的证据,那医院的说法就不成立。”
大亚湾某医院的产科医生曾小姐也表示,如果家属拒绝医院关于剖腹产的建议,医院也应该要求家属签名,并承诺后果自负。
区卫生局 医院已对产妇家属作出赔偿
日前,产妇的家属将此事投诉到惠城区卫生局。惠城区卫生局曾姓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到投诉之后,该局迅速介入调查和协调,在充分了解事情经过之后,建议家属和医院通过双方协商、医学鉴定、司法途径或者申请省医调委进行三方协调等其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解决。
在征得产妇家属和医院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区卫生局申请省医调委介入进行三方调解。
记者截稿前收到惠城区卫生局消息,在省医调委协调下,医院已对产妇家属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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